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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信”的理解

来源于: 民进中山市委会
 
  《论语颜渊》篇中“子贡问政”一节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其中的“民信”是当前社会中最期待的,关于“民信”目前有两种比较权威的解释,一种是于丹教授在《论语心得》中的说法,她把“民信”诠释为“老百姓要对国家有信仰”,另一种是南怀瑾先生在《论语别裁》中的解释,“民信是指人民对政治的信赖”。
  “民信”究竟是政府取信于民还是人民信仰政府?这两句话中我更喜欢南怀瑾先生的解释,这两句话中主要有两个词的区别,翻看汉语词典我们就能知道,“信赖”是“相信而敢于托付”,“信仰”则是“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或指南”。对于于丹教授的解释我们换句话说可以理解为,要人民“极度相信和尊敬”政府,这不仅与现代政治发展的基本要求相悖,也与中国共产党党政权建设的根本宗旨不相符合。因为,在抗日战争胜利前的最黑暗时刻,毛泽东在“窑洞对”中就曾解答了黄炎培的困惑,“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
  我们再回到文本中看看孔子的回答,“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也就是说,孔子在与子贡的谈话中,将粮食充足(“足食”)、军备充足(“足兵”)与人民信任(“民信”)作为施政之道的三个条件,政府显然是主体。在上述条件必须三去其二的情况下,可以先去军备(“去兵”),次去粮食 (“去食”),惟独“民信”不能去,因为“民无信不立”(“没有人民的信任,政府就无法立足”)。而于丹在“民信”问题上,片面强调民众对政府的信仰,以此作为民众个人修养的高端境界,是有偏颇的。
  再纵观历史,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也是错误的。政府诚信作为“民无信不立”的内在本质,在孔子之前与之后的历史岁月中,曾经有过正反各方面的政治实践。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因为丧失了政府诚信,导致了西周灭亡,他本人也身败名裂。秦商鞅徙木以立信,因为注重了政府诚信,成就了一代强秦,终于一统天下。
  近年来,一系列丑闻使我们的社会陷入了诚信危机。各类食品事件,葬送了食品安全声誉;厦门女教授学历“造假门”,败坏了学术信誉;郭美美炫富事件,毁灭了红十字会的公共形象。一般说来,学历造假,属于个人诚信;食品掺毒,属于企业诚信;而郭美美事件引发的红十字会危机,则属于政府诚信(公权力诚信)。在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这三者关系中,何者是关键呢?政府既是社会信用制度的制定者,又是社会信用制度的执行者、维护者与示范者,这就决定了政府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政府诚信的本质是政府对社会与公众的承诺,政府诚信的基础则是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如果政府本身缺乏诚信,不仅政策的预期性由此丧失,而且制度的稳定性也被怀疑。
  唐代政治家魏征曾经指出:“言而不信,言无信也;令而不从,令无诚也。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贞观政要·卷五·论诚信第十七》)话虽简约,却道出了政府诚信问题的重要性。假如一个政府不守信用、缺乏诚意,其行政行为往往是“一阵风”或“运动式”,公众怎么可能真诚地信任政府?倘若政府奉行“公司主义”与民争利,公众怎么可能心悦诚服地遵从政府政令?
  政府官员可以“花开花落”,政府诚信却不能“云卷云舒”。政府诚信的建立有赖冰冻三尺之功。
 
发布日期:2012-09-04 民进侨中支部宣传委员  黄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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