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下午,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讲话提出,希望各民主党派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矢志不渝坚持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弘扬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优良传统,不断巩固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话语不多,但分量很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化和延伸指明了方向。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解读
(一)价值观及其体系
“价值观”,概要说来,是指一个人对周围事物的存在意义或者重要性的总体评价和看法。如果将每个人对诸事物的看法和评价按照主次、轻重排列成序,便构成价值观体系。由于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利益和需求,由此必然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观并决定着人们的思想取向和行为选择,所以价值观和价值观体系是决定人的行为的心理基础。它具有如下特征:其一,相对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人们的价值观及其体系一经确立就不易改变。其二,变化发展性。随着人们经济地位的改变以及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改变,社会或群体的价值观念也会随之改变。其三,多样之中必有一个核心体系。在一个社会的多样价值体系中,总有一种处于主导、支配地位,反映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内在要求以及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基本价值体系,便成为人们常说的核心价值体系。
(二)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背景
在经历了改革开放近30年的发展之后,我国进入了一个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期,中国该向何处去?是继续高举社会主义旗帜还是像东欧、前苏联那样改弦更张?这是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不能回避、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基于以上考虑,中国共产党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2006.10.8 ~ 10.11)和继之而来的十七大(2007.10.15~10.21)上,向全世界做了庄严宣告。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宣示着中国毫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中共十七大通过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再次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了中国“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方向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向何处去”的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因此,可以这样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不是偶然的,而是从思想上澄清了中国坚持走哪条道路的理论问题,某种程度上成为十七大的政治导语。
从实践来看,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背景下,我国社会虽然总体上和谐。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党内和国家机关中腐败现象有升级和扩大之势,拜金主义有所抬头;两极分化明显,社会矛盾激化……解决诸多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尤其需要从领导层面加强道德意识和法律观念。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适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和谐社会建设包括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生活诸方面建设,因此,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有: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其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是中国共产党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它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体社会成员作出道德选择、判断行为得失,提供了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丰富思想文化成果中提炼和概括出来的精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够使全社会更清醒更坚定地把握和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它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思想观念体系,各部分之间,既分工明确,又相互贯通,本质上是一致的,构成一个统一整体。在这里,指导思想与行为规范、理论与实际运用、历史与现实,有机地融合为一体,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包容性,也具有强大的整合力和引领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把上述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使之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我国的参政党建设
民主党派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关系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化和延伸,其鲜明主题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明确并始终贯彻这一主题,就把握了民主党派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和关键,从而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广大成员的价值取向、外化为行为准则。
(一)我国的参政党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
任何社会形态下,其主流意识形态都是一元的,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社会主义国家只能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的指导思想和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因而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最根本内容,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取向。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是由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中国共产党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大理论成果,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自我完善的强大理论武器。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其根本在于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参政党建设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才能明确自身的性质、地位、目标、责任与作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学习的目的性、自觉性,从而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迷失方向,真正成为与共产党同舟共进的亲密友党。参政党建设过程中如果动摇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意味着动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根基,也就必然会动摇全党全国人民团结一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一言以蔽之,只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保证参政党建设的大方向。
(二)多党合作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成为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这个共同理想,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是保证全体人民在政治上、道义上、精神上团结一致,凝聚智慧和力量,克服任何困难、创造美好未来的强大精神纽带和动力。它不仅为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注入了时代主题和思想烙印,也为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了现实基础和实践途径。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其一,我们的民主党派是我国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人口中比例虽低但人才荟萃、素质很高;其二,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参政权,为此要切实发挥好参政党作用,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就是必须确保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行动上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做到了这一点,才不会使中国共产党在政治舞台上唱独角戏,更不会使中国出现西方式的反对党,才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
(三)多党合作必须坚持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需要全中国人民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这其中,精神的力量不可小觑,因此,在全体人民群众中树立正确的民族价值观和时代价值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就具有逻辑必然性和历史必然性。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在五千年发展史中形成起来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永远的精神火炬。无论是外御列强、奋勇抗争的近代中国,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民族精神都闪耀着熠熠光辉,激励着中华儿女奋发图强。面对当前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充满挑战和风险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目的就是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并最终体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事实上,我国现有的参政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爱国为己任,以团结统一为自己的至上追求,爱好和平是他们永恒的情愫,勤劳勇敢是他们一以贯之的表现,自强不息展现了他们的铮铮风骨,所以,我国的多党合作,必须继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这是我国政党制度具有民族性和中国特色的一方面重要体现。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虽然只能形成于共产党执政的新中国成立后,但多党合作的历史和传统则可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前。建国前,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主要体现在救亡图存、反内战求和平、反独裁谋民主;建国后,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则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而展开。历时半个世纪后,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必然和价值选择。新形势下,我国的多党合作必须与时俱进,体现出鲜明的时代性,既要传承民族精神,又要光大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精神动力,也是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主导精神,更是加强参政党建设的民族性底蕴和时代性要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才能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才能使我国的多党合作制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
(四)多党合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化。为人民服务既是社会主义价值观中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三个有利于”既是社会主义价值观中的根本价值标准,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根本评价标准。是否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既是判断中国一切政党是否有价值的根本标准,也是判断中国一切政党之荣与辱的根本价值标准。集体主义既是社会主义价值观中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原则。爱国主义作为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义利观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义利关系的处理也就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基本规范。
社会主义荣辱观鲜明地体现了当代中国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荣辱观涵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反映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人们道德取向的多元化使社会主义价值观和道德观受到一定冲击,尤为迫切需要倡导正确的荣辱观,倡导坚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并以此作为引领文明道德风尚的标杆,以凝聚社会道德共识。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下,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都需要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道理很简单,现代民主制国家里,一国国势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政党的政绩和威望。执政党兴,则国家兴;执政党衰,则国运必衰。在我国,如何确保执政党政绩突出,威望崇高,不仅共产党要思考和关注,也是参政党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国所有政党共同的义务,它不仅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和内在的逻辑性,而且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和多方面的可操作性。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意义重大,它不仅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指南和精神动力,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精神纽带,而且站在政党制度层面,其重要影响也不可小觑。有了它,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得以深化,才能使多党合作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持久地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