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
一、了解会性质和作用,提高政党意识
会的性质和作用:“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性质、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本会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熟悉会章总纲,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总纲主要包括:政治纲领、政治准则、基本职能、优良传统和基本任务等。
政治纲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政治准则: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
基本职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优良传统: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爱国、民主、团结、求实,坚持立会为公。
基本任务: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贯彻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生态文明,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献计出力。
(二)促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努力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完善和发展,促进政党关系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巩固中华民族大团结。
(三)致力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继承发展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吸收人类先进文明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良好思想道德风尚,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发展和繁荣文化出版事业。
(四)致力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促进民生改善、发展成果共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全社会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改革和创新,促进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完善。
(五)努力促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反对分裂国家,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六)拥护和支持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参加对外交流和友好活动,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贡献。
(七)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发挥会员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合理要求。积极提倡奉献和创新精神,推动会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功立业。
三、了解权利和义务,增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正确行使权利
会员权利:
1.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有关会议和活动,阅读有关文件;
3.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国家大事的讨论,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4.对本会的工作和领导机构提出建议和批评;
5.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要求组织关心和帮助。
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维护国家利益;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任务;
3.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4.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5.联系群众,接受本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6.参加本会组织生活,交纳会费;
7.工作变动或迁移他地时,须转组织关系。
两者关系: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会内关系的重要因素,体现了会员在会内生活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反映着会内生活调整的文明程度,它伴随着会员主体存在的始终。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在具体功能上实现互补。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为会员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一点是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主要表现为合一性、对等性、制约性。这种一致性是不能割裂的,既不能只要求权利,也不能片面强调义务。所以,我们讲,我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的、相互依存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会员在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此外,还需指出,会员可以放弃某些权利,但必须履行全部义务。
四、了解基层组织,增强归属感
基层组织工作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会员思想建设方面:推动和组织会员加强政治学习,当前要着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及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领导核心地位,从而更加自觉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信心和决心;教育和鼓励会员做好本职工作;教育会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做好组织建设方面:传达、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所布置的任务;维护和执行本会纪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和监督会员遵纪守法;发展会员,收缴会费,讨论对会员的奖励和处分;表扬先进,推广先进经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履行好会的基本职能方面: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社情民意;发现、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五、了解和熟悉会内组织制度
全会不论是中央,还是基层组织,都实行委员会制,五年为一届,一切权力归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组织结构是: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地级以下地方组织一般不设)。
委员会制是一种集体领导制度,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实行委员分工负责。也即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实行委员会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专断的重要原则制度。它要求各级委员会,必须坚持一切重大问题,均须召开委员会集体认真讨论,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委员会集体作的决定,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大胆负责地解决问题,认真完成各自分担的工作任务。委员会制,有利于发挥集体智慧和核心力量;有利于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防止和克服个人独断专行的家长制作风,防止和克服无人负责或包揽一切具体事务的现象,使会内民主生活进一步正常化。
组织原则实行是委员会制的重要保证, 我会组织原则是会内民主集中制 。
会内民主集中制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下级组织要及时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下级组织要遵守和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
2、本会各级组织的权力机构是各级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委员会即为领导机构。各级委员会对同级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负责。下级组织要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请示和汇报工作;上级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组织的领导,经常听取和及时处理下级组织提出的问题;
3、本会各级委员会的人选,由同级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经过充分酝酿协商,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用选举办法产生的,可以由上级组织任命。
中央和省级组织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一定程序,可以对所属组织领导机构的成员作适当调整; 4、各级领导机关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经过集体讨论,方能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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