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民进中山市委会副主委胡子冠率参工委一行赴石岐区东明社区居委会开展《关于促进业主委员会健康发展的研究》课题调研。东明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黄莺、宏基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杨健朝及东明、宏基社区的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民进中山市委会委员、参工委主任、市政协委员杨国明,综合支部主任、市政协委员黄磊,教研室支部主任唐永辛,北中支部副主任胡汉超,机关支部副主任陈桂贤参与了本次调研。
作为课题主持人,胡子冠副主委开宗明义,介绍了课题背景,在城镇化不断推进的当下,城市小区作为城市最小的细胞,成立业主委员会,并能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社会善治、居民自治有着重要意义。他希望与会同志就业主委员会成立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中山的社会建设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小区物业公司代表对小区公共收益可否用来补贴物业管理成本短缺心有存疑。人口较多小区,为配合社区工作,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时费尽周折,却得不到有些业主的理解支持。在分期收楼小区,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间无法拿捏。人口较少小区,由于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融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进程要顺利一些。
业主委员会代表认为,由于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法人地位,即便有活动经费或收入来源,也只能存入业务会成员的个人账户,资金有被挪用的风险。业主委员会的职能被放大,有的业主在小区生活上遇事不是先找物业公司解决,而是先找业主委员会。甚至连小孩入学这样不在业主委员会权责范围内、它压根无法解决的事情也找到业主委员会。一旦遭拒,便认为业主委员会不作为。
黄莺结合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认为在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委员时,投票者须超过业主总数的半数,且要提供房产证这些条款,在现实中很难操作。成立后的业主委员会在监督物业公司工程中起到的作用有限。杨健朝认为,小区是否和谐影响到城市维稳工作成效。社区居委会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要做到依法依规。
胡子冠感谢与会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到会代表对本次课题调研工作的大力支持。他表示,将根据大家意见和建议,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情况,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促进业主委员会健康发展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书面提案呈报市级或省级相关部门参考,以更好地推进业主委员会走上健康发展轨道,让业主委员会在社区管理、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出更大作用。
民进中山市委会参工委 胡汉超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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