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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小学校中设立心理辅导室或心理咨询室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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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19 来源:中山市在线建议提案在线 【收藏本文】 浏览 3345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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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号 |
20010069 |
案 由 |
关于在中小学校中设立心理辅导室或心理咨询室的建议 |
提出人 |
程穗雄,李伟权,陈玉琼 |
详 细 内 容 |
最近几年,中、小学生(尤其是中学生)轻生、绑架勒索、杀人等事件时有见于各报章及其他的媒体。中、小学生(小学高年级)正值花季就轻易不珍惜生命或伤害他人(包括自己的亲人)而犯罪,实在令人担忧和惋惜。现在的中、小学生大多数为独生子女,他们从小就受到父母和亲人的百般呵护,正所谓:长在红旗下、泡在糖水里。但他们的心理比较脆弱。一旦受到学校、家庭及社会的各种各样的压力,如学校的学业负担过重,考试成绩不理想、父母离异及“望子成龙”等压力,心理承受不了,甚至产生不健康的心理。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并给予心理指导,就有可能造成悲剧。因此有必要在中、小学校中设立心理辅导室或心理咨询室,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 据了解,我市设立了学生心理辅导(咨询)室的学校寥寥无几,绝大部分学校在这方面是空白的,没有配备心理辅导教师,更没有设立心理辅导(咨询)。一旦发生学生有不健康的心理,只好让班主任做做思想工作,作临时“止咳”,或劝学生停课回家休养。而学生心理出现的情况在校得不到及时指导和解决。上海市的经验值得学习,市政协教育委考察团到过上海一些中、小学参观学习,所到过的几所中、小学均设立了心理辅导室或开设心理辅导课。我市的纪念中学在这方面也做得比较好,该校从前年起就配备了一名心理教师和一名心理医生。下学期还将多聘一名心理教师。上学期已建立了心理辅导室。这几名教师几年来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对学生心理出现的新情况及问题都得到及时的解决和指导。 |
办 法 |
1、建议市教委在中、小学中开设心理辅导课(咨询)或心理辅导室。(或直属直管学校、寄宿学校做起)。 2、各中、小学校加强学生心理教育和辅导,使他们在学习、升学、家庭及人与人之间等方面有个正确的认识。 |
答 复 |
程穗雄等委员: 您们的2001006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很好,具有建设性。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已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会的重视。省已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指导中心,我市也从1996年起开展了这项工作的实验。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今年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1)引进专业、专职心理教育教师;(2)分别开展A、B、C三级心理教师资格证书的培训工作,力争规模较大的学校都配备三名持C级或C级以上资格证的专(兼)职心理教师。 2、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咨询中心。该中心设在中山师范,配备三名持A级专业证的心理教师,该中心承担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咨询、科研和师资培训的任务。 3、健全市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通过委员会团结广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开展科研活动,推动工作的开展。 4、建立镇、校两级心理教育中心。要求每镇建立一个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可附设在1所学校),要求所有中学、中心小学,包括省市一级学校都要建立心理咨询室(辅导室),所有中小学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学校管理、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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