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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管理收废品等自由职业者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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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2 来源:中山市建议提案在线 【收藏本文】 浏览 3272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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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号 |
20050105 |
案 由 |
关于规范管理收废品等自由职业者的建议 |
提出人 |
徐杰,詹秀华,张广洋 |
详 细 内 容 |
社会上,收废品自由职业者无论在改革开放前后,或是在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他们的存在是一种必然。由于他们都是社会的劳动者,废品重新及利用有赖于他们的回收,为市民带来一定的方便,但当前对他们的管理也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现在收废品自由职业者大多数是外来人口,且形成了一个群体,越来越壮大。他们在收废品时从过去随街叫喊收破烂变成敲锄头响叮叮,不时制造噪音,扰乱市民作息。而且他们当中有不少害群之人,经常盗窃路边的沙井盖,给社会治安带来不少的麻烦。为此,规管收废品自由职业者应提到有关部门工作日程上。 |
办 法 |
1、做好社会舆论宣传,以建设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和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为旗号,在社会上掀起规范收废品自由职业者职业道德的大讨论。 2、在社区设置废品收购点,优先对收废品自由职业者低价出租经营。 3、全市废品收购场只能向合法的社区收购点收购废品,并要做好收购记录,以便监管。一经发现有废品收购场违规收购,工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
答 复 |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收废品等自由职业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废品回收可以变废为宝,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了规范废品回收经营的行为,市政府在今年已专门出台了《中山市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5〕32号文,以下简称《办法》),对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收购、贮存、销售废旧物资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作了有关规定。 按照《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从事废旧物资的收购、贮存和销售活动,必须取得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目前在城区内从事收购废品活动的“自由职业者”大部分都是属于无照经营的,且在经营活动中经常造成叮当响的噪声污染,根据《办法》和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取缔和查处,我局将有关情况通报执法部门,以便执法部门更好地开展清查行动。 另外,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回收废旧物资的经营场所作统一规划,届时将研究城区设立固定废品回收点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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