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 | 20070079 | 案 由 | 关于加强学校警务室工作,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建议 | 提出人 | 刘静,徐杰,叶裕华,胡子冠,李凌 | 详 细 内 容 |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居高不下,校园内外日益复杂的治安环境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今年初,中山市教育和公安部门决定,在校园内设立校园警务室.年初,全市所有中小学校,都设立了警务室。 让警察进驻校园,是我市推进平安和谐校园的一项创新之举.校园设置警务室,可预防一旦出现危害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社会不良分子进校扰乱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民警能及时出警、及时救助、及时解决。另外,校园民警还可根据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情况,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从源头有效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这对社会、学校、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 校园警务室挂牌初,警员定期到校,警校联手, 齐抓共管, 对校园内一些落后生或玩心比较重的学生的教育成效显著,对校园周边的不良分子更起到了震慑作用。校园及周边环境明显好转,对建设和谐稳定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遗憾的是,这样良好的工作状态未能延续。不久,多数学校的警务室便形同虚设了.警员不能定期到校,警校缺乏沟通,当学校校园出现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扰乱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时,得不到警员的及时救助,多数情况只能由学校自行处理,情况严重才报警寻求帮助。 | 办 法 | 1.进一步完善学校警务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2.加强学校、居委会、派出所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增强管理的实效性。 3.增加警力,保证校园警员能定期到校正常开展工作。 | 答 复 | 对中山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01079号的答复
刘静等委员: 您们提出《关于加强学校警务室工作,创建平安和谐效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公安部于2005年6月16日颁布“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以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要求迅速开展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建立一校一室一警制度,为所有中小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驻校民警),目前我市共设立校园警务室366间,委派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驻校民警)720名,2006年共到校工作10078人次,通过落实一校一室一警制度,广大校园师生普遍反映民警就在自己身边,安全感明显提高。我局的肖旭日(石岐分局悦来南派出所)、欧阳山(东区分局竹苑派出所)、黄建钧(小榄分局小榄派出所)和彭锐(交警支队城区大队)等四名民警在开展校园治安防范、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2007年4月4日被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授予 “广东省优秀校园卫士”称号。 目前,由于受警力不足因素制约,各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驻校民警)都是由各分局派出所社区(责任区)民警兼任,不存在专职的驻校民警,基层社区(责任区)民警往往身兼数职,工作较为繁忙,因此驻校民警不能保证天天都长时间的在校园警务室工作,一些时间段校园警务室内确实没有驻校民警办公,影响了校园警务室的运作。根据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校园警务室的工作: 一是对涉及校园及师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实行专人责任制,一律由辖区公安派出所所长及公安分局长挂牌督办,调动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对案件进行快侦快破。 二是以校园警务室为工作平台,按照省厅《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驻校民警民警每月至少到校工作2次以上,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教育课。 三是驻校民警要加强与校方的沟通,保证有案情时随叫随到,并在校园明显位置设立驻校民警信箱,接受广大师生来信举报情况。 四是全力推行校园直派保安制度,由保安服务公司选派文化素质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的保安员进驻校园。保安员在驻校民警的领导下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健全内部治安防范制度,搞好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五是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加强了对学生上学、放学、晚自习时段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控和交通疏导,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各种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六是争取给基层派出所增加警力,增加驻校民警数量。 七是建议市政府将学校警务室建设工作纳入对当地政府教育的督导评估体系,形成办好校园警务室的长效工作体制。 感谢您们对公安工作提供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公安局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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