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函[2008]107号
对中山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第102019号的答复
民进中山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中阶段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延伸,是高等教育的基础,也是为经济社会培养合格劳动者的黄金时期,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普及化过渡的今天,高中阶段教育水平的高低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教育贡献值高低的重要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可持续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升教育对中山经济社会的贡献值,在经过前期调研,我市多次召开教育系统有关代表、部委办局、镇区等领导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最近,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中府[2008]74号,下面简称《意见》)。《意见》确定了我市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思路、重点工程与保障措施等,全面规划了我市2008-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明确了具体任务、措施与实施步骤。这是我市近期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对提案中的建议也予以吸收和采纳。 一、关于合理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方面 《意见》明确了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目标,切实加大发展力度,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1年,全市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根据现有在校初中毕业生测算,2011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将达到9.2万人(含面向本省欠发达地区招收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约7500人),比2007年增加约2万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规模将分别达到5.2万人、4万人左右,普高、职高均比2007学年增加约1万个学位”;制定了中山市普通高中学校2008-2011年发展、建设规划以及中山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08-2011年发展、建设规划。 《意见》要求各镇(区)根据市有关规划编制出本镇(区)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有力措施确保重点建设工程如期完成。各高中阶段学校也要根据市或镇(区)有关规划制定本校发展规划及实施措施。 二、关于改革投入机制,合理分担教育成本方面。 《意见》指出,“进一步理顺市、镇两级办学体制,落实各级政府办学责任,加大全市高中发展力度。一是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由市、镇两级按一定比例分担生均教育成本;二是建立高中经费全市统筹调配机制,实行根据学生人数和生均教育经费划拨办学经费的制度,打破生源区域限制,全面激发办学活力;三是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高中教育,对民办高中公费招生部分给予经费补助”、“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测算、核定各类公办高中生均教育成本,高中阶段学校办学经费采取“市镇两级分成共担,按人划拨”的方式进行统筹调配。即学生户籍所在镇(区)政府按生均教育成本承担高中教育经费,学生在何校就读,经费即划拨何校(包括民办高中)。高中办学经费全市统筹,由市按学校办学规模和生均教育成本统一拨付,确保各校正常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局已经会同市财政局拟出经费分担方案供市政府参考决策。 三、关于高中教育阶段布局调整方面 提案中提出“狠抓布局调整,以规模办学实现优质办学”。在高中教育阶段布局调整方面,《意见》提出了以“有效增容”为主线,扩大现有品牌高中办学规模的基本思路。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改建、扩建现有社会认同度较高、办学规模较大、教育教学质量有保障的高中为主,以适度新建为辅,通过“扩”(扩大规模)、“分”(初、高中分离)、“并”(撤并)、“建”(新建)等途径扩大办学规模,既解决增容压力,又确保教育质量提升,真正实现有效增容,将高中教育量的扩张过程变为优质化过程;另一方面,有效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和生源结构,撤并部分规模偏小、办学效益偏低的学校,进一步提高高中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届时,我市将形成13-15所优质普通高中集群,建成11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关于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合理分配高中生源方面 中考科目和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方面,《意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实现生源的优化配置。一是调整中考科目,将历史、生物、地理纳入中考范围,增强文科在中考中的地位,优化生源结构;二是进一步完善初中生综合评价,扩大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直接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三是制订优秀初中毕业生(特长生)标准和相关招生政策,促进人才的多样化发展;四是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将部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根据镇区人口和办学水平直接分配到镇区的招生方式,逐步将单纯的升学竞争引导到办学水平竞争的良性轨道上来;五是打破现有镇区高中只在本镇区招生的格局,按照尊重学生志愿,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目前,我局正在拟定《意见》的配套实施方案,含经费分担划拨方案、师资建设方案、中考及招生方式改革方案等,这些配套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保障《意见》顺利实施。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努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将会迈上崭新台阶,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一定会如期实现。 衷心感谢贵委对中山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中山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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