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2009〕第5号
对中山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103027号的答复
肖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查处非法改装机动车的建议》(提案1030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问题 提案中反映一些非法改装机动车经改装后,排气管噪音扰人,高速行驶或进行非法赛车,造成安全隐患。我局交警部门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也有所发现并对此现象进行过整治,2008年我局交警支队共查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21宗。但由于此类车车速快,查处难度大,整治的效果并不理想。我局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路面的管控力度,认真查处非法改装车辆进行非法赛车的违法行为。 二、关于对非法改装车辆审验把关的问题 自2007年开始,我局交警支队就已联合全市14个检测站开发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机构综合信息监控系统”,此系统开发后,过线检测的每一辆机动车都处于监控检测状态,每一辆过线检测机动车都有相关影像资料备查,对于擅自进行非法改装导致与已登记的原始技术数据不一致的机动车将禁止通过上线检测,同时也不予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三、关于对非法改装车辆加强源头管理的意见 由于多数车主在办理年检前,将排气管等改装装置拆掉恢复原状,因此在过检测线时车辆属正常状态。非法改装机动车涉及改装修理厂的源头管理问题,因此,我局认为,要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应进一步加强对汽车修理厂的监督管理。我局将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严格查处汽车修理厂进行非法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 委员们以专业、负责的精神,高度关注社会民生问题,对因机动车改装造成的扰民情况大力开展调研,提出了较好的解决办法。真诚感谢委员们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我局将继续严格执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认真解决好委员反映的问题。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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