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 105045 案 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管理的建议 提出人:叶裕华,刘静 详 细 内 容 我市“门前三包”作为城市管理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举措,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门前三包”是指临路(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将担负的市容环境责任三包。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商铺、单位门前的卫生清洁(清理乱涂写广告)、绿化管理。 随着中山市城市化的加快,城区、镇区的面积不断扩大,“门前三包”管理开始出现相对弱化的趋势,而这种弱化根本原因有三个: 一是“门前三包”具体执行者(商家)对于管理规定的漠视,对城市管理参与热情的减弱,更甚一些商家对“三包”意识差,不缴费,导致“三包”经费缺口,导致“三包”服务管理水平不断下降。据了解,城区日常保洁则由各区办事处实施门前三包15小时保洁,城区共有三包路段230多条、三包员近850人,三包员工资每人每月约1000元,工资来源按物价局收费标准,收取沿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费,收费标准每米10-12元,收费率60%-70%,不足部分由各区财政补贴,但各区财政补贴不到位,加上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地位待遇低下,造成环卫工人招工难,工作积极性不大。 二是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门前三包”具体执行过程中,执法难度大,“力不从心”。一是商家总存在侥幸心理,社区管理人员来时搞一下,但即使城管发现商家未按要求对自家“门前”实施“三包”,由于没有处罚依据而不能对其作出处理,不能起到震慑作用;二是对乱丢垃圾行为进行处罚,需要根据法律,执法人员必须对当事人乱丢垃圾整个过程进行录影取证或者对当事人乱丢垃圾的瞬间进行连续拍照取证,这样造成执法人员取证难度大,处罚力度不够强。 三是市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薄弱。由于部分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淡薄,乱丢乱扔垃圾行为普遍存在。一方面是宣传力度不足,部分市民根本不了解正确投放垃圾的地点和时间,特别是物业小区外围商户,物业公司收取管理费,但没有指引性地提供垃圾的收集点;另一方面是部分市民为了个人的方便,罔顾整个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洁,随便乱丢乱扔垃圾。 办 法 针对上述状况,特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市政府促请镇区政府在城市管理功能建设预算中加大对“门前三包”的公共服务财政投入,让“门前三包”真正落到实处。 2.建立季度“门前三包”执行与反馈机制,要求各辖区街道社区定期邀请本管片的商家召开座谈,加大“门前三包”宣传力度,让商家明白“门前三包”是包好自家门前,直接最终受益的是自己,积极唤起他们参与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加强媒体舆论监督,对发现的“门前三包”不到位问题行摄像拍照,下发限时整改抄告单,要求“门前三包”不到位的单位或商家限时整改,屡教或屡罚不整改的,由市委统宣传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予以曝光。 答 复 中城执函〔2011〕23号 对中山市十届五次政协会议提案第105045号的答复 叶裕华等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的门前三包工作自1987年正式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责任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实践与不断完善,已经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和有效的管理模式,对全面提升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以及在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一系列创建活动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市24个镇区全部开展了“门前三包”,共有三包员3617人,三包路段943条,总长度达到1038公里。三包员每天早上7点到晚上10点对商铺、单位门前路段实行15小时的路面保洁、清理“城市牛皮癣”。近五年来,市财政每年安排180多万元用于城区“门前三包、垃圾屋”管理。镇区也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保障门前三包工作的正常开展。国内许多城市曾经专此到我市学习经验,一致评价我市是全国门前三包工作搞得比较成功的典范,并赞誉为:北京开花,中山结果。 近年来,我们在强化管理、健全监督上下功夫,从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入手,不断加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一是完善管理制度。2010年以前,市政府每月对城区三包员每人每月补贴85元,对每间垃圾屋每月补贴50元,相关的款项由市城管办根据考核情况直接补贴到个人。2011年,改变以往拨款补贴的管理模式,重新制订《城区门前三包、垃圾屋管理工作考核方案》,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将城区“门前三包”和垃圾屋下拨的补贴款转为考核奖励金。考核奖励金将直接奖励给各区城管办,由各区城管办统筹奖励给辖区的城管人员,以考核成绩与奖励经费挂钩的办法促使“门前三包、垃圾屋”管理落实到位。同时,已向市政府请示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二是加强检查监督。市城管办结合每月(季度)的检查和暗检,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结果与各镇区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工作挂钩,防止部分镇区的门前三包工作流于形式。三是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切实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宣传,特别是对沿街单位、商户开展“门前三包”有关内容、市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动员全民参与,形成良好氛围。对“门前三包”不了解而持抵触情绪的当事人进行耐心教育,帮助其提高认识,对严重妨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的人严格依法处理。建设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指导,正拟制定“门前三包”工作和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年审挂钩的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从争取提高补贴标准、提高科学发展观考核分值、细化考核指标、加强部门沟通与联动等方面入手,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复。 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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