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 105038 案 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徐杰,刘静 详 细 内 容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社会工作人才作为第六类主体人才队伍,并规划到2020年我国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要达到300万人,社会工作者将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中央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领导下,我市民政部门从2009年起,根据《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简称《部省协议》)率先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和省民政厅开展社会工作试点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社会工作的发展。2009年10月底,市政府批准实施《中山市社会工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以东区、南区、古镇等3个镇区和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2个单位为试点开展首批社会工作试点。现有5个试点总体情况较好,服务开展有特色,有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给服务对象提供了一些切合需要的服务,以实际的服务和服务效果推进社会工作进程。同时,试点工作体现了政府在推动我市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主导作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向值得肯定,社会意义显著。 由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在全市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实践中存在配套制度不健全、政策和社会支持力度弱、有关部门对社会工作理解的认识不到位、市民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还比较低、本土化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需要更有力的机制保障。 办 法 一、 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 为加强对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已在组建中。初步形成由民政部门具体负责,人事、教育、劳动保障、公安、司法、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议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联系点、召开例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促进社会工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出台社会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 结合我市社会工作试点开展情况,围绕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具体工作环节,借鉴吸收省内外和我国港台地区的经验,出台我市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文件。明确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职位设置及薪酬待遇、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解决中山市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岗位设置、薪酬待遇、财政保障、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社工义工联动等方面的问题。 三、规范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 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为导向,从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全局出发,紧密结合我市各部门实际,科学分析各领域对社会工作的实际需求,合理设置社会工作人员岗位。首先,对于在民政、司法、劳动、扶贫、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中实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岗位,要进行认定,明确为社会工作岗位,提高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设置和管理。其次,对在各个系统中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部门和岗位进行整合,系统管理。最后,对于社会迫切需要、而现在没有开设的社会工作岗位,要明确设岗,采用政府购买或政府雇员的形式开展服务。 四、建立社会工作公共财政支持体系 从国内外和香港等地的经验来看,政府扶持是发展社会工作的主要推动力量。我市现已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预算序列,建立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机制,确立财政资金对发展社会工作的主渠道地位。建议制定捐赠免税等相关政策,通过发展社会捐赠努力提供足额的经费支持。同时积极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向社会工作投入,并加强对社会工作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督。 五、强化推广专业社会工作理念 我市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认同程度还不高,加强舆论引导是发展社会工作的一大关键。一是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形成全社会认识、理解、接纳、支持社工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培训首先要面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各职能部门公务人员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提高他们对发展社会工作的认识。三是组织开展优秀社工评选表彰活动。 六、培育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建立粤港澳社会工作合作机制 2010年3月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成立。我市也应成立地方性的社会工作(者)协会,为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和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提供重要平台。另外我市可以充分利用毗邻港澳的优势,采取项目合作、督导引领、教育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社工行政管理和专业服务水平。 答 复 徐杰等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社会工作发展,从2009年10月启动社会工作试点工作以来,以点带面,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市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和发展模式。现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就我市社会工作现状,有关建议进展及规划进行说明。 一、我市社会工作现状 我市从2009年10月开始正式启动社会工作试点工作,选取东区、南区、古镇和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等5个试点,在民政系统和民政领域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社会福利机构服务。2010年8底,市信访局引入社工机制,在信访领域探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经过一年多的探索,试点工作初见成效。2011年,我市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在原有5个试点的基础上,新增10个镇区和5个市直属单位部门,共20个试点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探索。 其中,市教育局是2011年我市5个试点部门单位之一,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共同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市教育局初步选取东区中学初中部、实验小学、开发区中心小学等3所学校为试点,引入学校社工,以协助学生解决问题和促进学生成长为重心,建立家庭、学校及社区的良好互动关系,合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目前,3所试点学校已与有关社工机构进行合作,由社工深入3所试点学校进行需求调查,接下来将经过综合评估,确定试点学校的具体服务内容和方向,努力开展卓有成效的服务,做出我市学校社会工作发展的示范。 二、进展及规划 (一)加快制定政策规范。社会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一套能够有效指导实践的制度规范是开展社会工作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国家、省层面尚未出台关于社会工作的法规政策,很多工作缺乏相应的政策依据。且我市社会工作刚刚起步,经验较少,如何将近期发展与长远规划结合好,出台既符合中山发展实际,又有利于社会工作长远发展的政策体系是一个重大课题,也需要多部门合力推进。 目前,我市正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文件的出台,我局已草拟了《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及4个配套方案,正向各镇区、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各社工机构征求意见,集思广益,6月底收集整理各方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尽快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核出台。 (二)发挥社会工作统筹机制作用。社会工作广泛涉及到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司法、教育、卫生、人口计生、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做好社会工作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动。今年2月,我市已正式成立了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全市20多个有关单位为成员,从市的层面协调指导全市社会工作发展,为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我局将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确定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的方向,促进各有关单位重视配合社会工作发展,切实加快社会工作发展。 (三)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社工人才是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关键因素。目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缺乏,全市通过全国统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仅有193人,而专门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仅有20多人,且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影响了社会工作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同时,目前我市暂未建立吸引社工人才的配套机制,社工人才在市人才队伍中的地位未能体现。随着珠三角各市特别是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市加大力度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吸纳了大量社工人才。我市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社工荒”问题。因此,积极培养本土人才同时,如何吸引各地优秀社工人才前来中山服务,是我市亟需解决的问题。 社工人才短缺影响重大,我市坚持本土培养与引进吸收相结合,通过政策配套、提高待遇等手段逐步解决社工人才队伍缺乏的难题。目前,以社工机构为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正不断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社工人才。同时,加强教育培训,引导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转换为专业社会工作者。结合我市长远发展,我局正推动配套社工人才措施,一是推动社工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政策出台,确定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基本机制。二是提高社工人才的社会地位和薪酬待遇,推动组织人事部门将社工人才纳入全市人才队伍体系和重点培养人才范畴,配套优惠政策,吸引优秀社工人才。三是加强现有社工人才的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推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社工专业,并于今年9月开始招生,作为未来中山社工人才的新生力量。 (四)科学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根据服务对象设岗位、以需求定数量的原则,在涉及社会工作的民政、司法、教育、卫生、信访、扶贫、人力资源、医疗卫生、工青妇残联等各级单位、领域,以及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分步骤、抓重点地进行岗位开发,发挥岗位优势。目前,我市民政事业单位已开发设置了23个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今后,将逐步推动在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开展岗位设置。 (五)重视培育社工机构。社工机构是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载体,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培育社工机构必不可少。而我市社会工作刚刚起步,社工机构发育相对迟缓。目前全市仅有3家专业社工机构,数量少,规模小,专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远远不能满足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的需求,而且多受办公场地、资金保障等问题困扰。另外正有3间以上的专业社工机构在申请成立。 目前,借助试点契机,我市正积极协调试点镇区与社工机构合作情况,通过促进社工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确保其能正常运营,并协助解决其办公场地问题,给予社工机构便利,期望引入在省内外有丰富服务和管理经验的社工机构入驻中山,参与我市社会工作建设,作出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积极推动从政策的层面上加大对社工机构的扶持力度。推动在试点阶段,给予开办的社工机构运营补助,协助解决办公场地、配备机构顾问和督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建设等举措培育社工机构。 适时成立市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建立社会工作行业服务管理机制。鉴于我市社工机构及专业社工比较缺乏,根据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情况,2012年底前适时成立市社会工作协会,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大力促进社工机构、社工能力提升,加强行业规范发展建设,建立行业服务管理机制。 (六)确立资金保障体系。目前,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经费主要还只是民政部门社会工作试点经费,为切实推进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将积极推动建立公共财政为主体,公共财政、社会工作发展基金、社会资金三位一体的社会工作投入机制。推动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社会工作经费纳入市、镇(区)财政预算,确立公共财政对社会工作发展的支持机制,并确立增长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动设立社会工作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我市社会工作事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社会工作,支持各公益组织、企业和个人等专项资助社工机构或购买特定服务项目,广开社会工作发展资金投入渠道。 社会工作广泛涉及到社会众多领域,其成功开展和顺利推进,需要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紧密配合。目前,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刚刚起步,众多基础性工作还未配套,需要因应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借助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大好时机,加快推进发展。以社会工作试点工作切入,大力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和专业化,建立我市社会工作政策规范和资金保障机制,大力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和培育社工机构,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逐步建立起我市现代社会工作制度。 专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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