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和镇区商会作用的实施意见》,首次以专门文件形式推进工商联和镇区商会建设。意见对市镇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支持工商联和镇区商会积极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商联和镇区商会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发挥工商联和镇区商会的重要作用落到实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要大力支持工商联和镇区商会积极履行好四个方面的职责:强化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工商联和镇区商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政议政的主渠道作用;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探索建立市党政相关领导对口联系工商联正副主席(企业家)制度;加强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导,建立和完善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配合政府管理创新,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委托、授权、购买服务及工商联和镇区商会依法、有序、规范承接的工作机制,逐步把一些适合商会行使的微观性、技术性和事务性的管理职能、服务职能委托或授权给工商联和镇区商会行使。
在建立健全工商联和镇区商会工作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市委统战部的指导监督和工商联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组织建设、把综合素质高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吸收到工商联和镇区商会领导班子;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采取经费资助、购买服务、项目经营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商会拓宽办会经费来源,帮助商会解决办公场所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创业精神、成功经验、社会贡献的宣传力度,及时表彰、总结、推广镇区支持商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和商会自身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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