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编委办同意,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正式从市政府办公室移交市工商联(总商会),由市工商联负责具体运作。这是我市结合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采取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多项措施之一,将有利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
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授权负责受理民营企业投诉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接受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工作的投诉,组织或协调组织调查民营企业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企业。投诉中心于2006年9月成立后,一直设于市政府办公室。由于民营企业投诉对象多为市政府职能部门,移交工商联管理后,将利于及时受理投诉,独立、公正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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