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民建中山市委会召开企业家会员座谈会,座谈学习《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非公经济36条”)精神。会员企业代表共15人参加了座谈会,民建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陈月荣主持会议。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文),是继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之后,于今年5月7日国务院颁发的又一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性文件。该文件分为十二项共36条款,内容涉及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领域的细分和说明、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方面。与会的民建企业家在座谈中踊跃发言,纷纷表示该文件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进一步释放民间资本蕴藏的巨大能量,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公平竞争、共促发展的市场机制,对于广大民营企业经营者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令人鼓舞和振奋。同时,大家也对该文件的贯彻落实提出一些建议,认为要进一步加强该文件的学习和宣传,让各级各部门形成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和政务环境,加快建立和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经营秩序,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让这一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推动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会上,陈月荣高度评价了民建企业家关心国家大政方针的政治热情,并希望大家抓住“新非公经济36条”颁发的有利契机,开拓进取,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将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在做好事业的同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为中山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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