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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山市委会关于建设和谐民进的实施意见

2007-02-01 来源:民进中山市委会  【收藏本文】 浏览 11440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的亲密友党,也是参政兴国的参政党。在政治上与中共保持高度一致,在治国理念上与中共形成共同愿景,是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内在要求。民进中山市委会作为参政党地方组织,必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两个适宜”的和谐中山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民进中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委员会议决定,以建设“和谐民进,服务社会和谐”为目标,围绕构建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的和谐中山这一主线,不断充实和丰富建设高素质参政党地方组织的内涵,促进中山民进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民进中山市地方组织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努力提高建设和谐民进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建设和谐民进是确保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和谐共进的需要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抓住历史机遇,加快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这次全会着重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全局做出的战略举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皆达到了新的高度。作为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从这个高度来认识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我们只有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和激励全体会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才能实现自身的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才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真正发挥参政党的作用;才能永葆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和谐共进的局面。因此,建设和谐民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建设和谐民进是我会建设高素质参政党地方组织的需要
    高素质参政党地方组织是什么标准以及如何建设,是目前许多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包括民进中山市委会在内)正在积极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21世纪初,民进中山市委会率先在中山市各民主党派中提出了建设高素质参政党地方组织的目标,并经过六年的实践与奋斗,已基本建成一个学习型、管理型、服务型的市委会,打下了建设高素质参政党地方组织的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民进中山市第四届委员会提出建设和谐民进的新目标,是延续和发展建设高素质参政党地方组织内涵的需要。没有和谐就没有团结,没有团结就没有发展。因此,我们要以建设和谐民进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机关建设、基层建设和文化建设等,将高素质参政党地方组织的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
    (三)建设和谐民进是我会增强凝聚力,实现会内民主监督、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需要。
    一个参政党的内部和基层,要营造公平、公正、民主、和谐的大环境,既需要有效的权益维护机制,又需要健全的民主监督机制,也需要思想文化的引导和道德规范的约束。建设和谐民进就是要大力倡导会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坚决反对彼此轻视、拆台甚至对抗的不良行为。要通过和谐理念、和谐精神价值观的培育,引导全体会员用和谐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始终坚持立会为公的宗旨,做到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凝聚力强不强,会内民主不民主,和谐不和谐,会员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是关乎我们能否建成和谐民进的具体标志。要建设和谐民进就需要我们在增强凝聚力、实现会内民主监督、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制度。
 
    二、建设和谐民进的基本内容
 
    (一)明确建设目标是建设和谐民进的前提和基础。
 
    建设和谐民进就是要培育公平、公正、民主、和谐的精神价值并进行相应的制度和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以党为师、立会为公、参政为民、服务为本的政党理念,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准则,不断增强参政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合力,凝聚力量,为传承和发展中国民主促进会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和谐政党关系,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为构建“两个适宜”的和谐中山,做出应有的更大的贡献。
 
    (二)建设和谐的民进组织是建设和谐民进的组织基础。
    民进组织的和谐包括几方面:一是市委会领导班子的和谐,二是市委会与各支部的和谐,三是支部内部的和谐,四是支部与支部之间的和谐,五是会员之间的和谐。市委会领导班子的和谐是核心,没有市委委员的团结和谐,市委会就难以形成合力,工作目标就难以实现。后面四个和谐是市委会领导班子和谐的基础。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促进政治和谐能力,协助中共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是建设和谐民进的政治基础。
    政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和谐政党的关键。我国具备和谐发展的多党合作的大好局面,民主党派如何担当好参政党的角色,协助中国共产党全面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为当前和今后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提出建设和谐民进的新目标,旨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和谐发展,以适应政治和谐、政党和谐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民主建设,紧密联系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是建设和谐民进的基本要求。
    会员对市委会的满意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委会民主建设的高水平。我们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切实加强会内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基层支部和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才能增强凝聚力,营造政通人和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和谐文化建设是建设和谐民进的内在要求。
    实现政党自身和谐,既需要和谐的组织基础,稳定的政治保障,也需要有力的精神支撑和良好的文化条件。因此,只有始终不渝地继承和发扬我会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和谐文化建设,才能挖掘潜力,增强动力。
 
    三、建设和谐民进的主要措施
 
    建设和谐民进既是一项战略任务,也是紧迫的现实课题。必须立足于科学发展观,以培育和谐精神与树立和谐理念为根本,从我会的现实情况出发,从每一位民进会员思想细节、工作细节和生活细节做起,增强政党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以政治交接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加强会内民主监督,加强会内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积极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构建两个适宜的和谐中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参政党地方组织的四种能力建设。
    1.以理论教育、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为重点,加强政治把握能力建设。各支部要切实加强学习,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学习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使广大会员提高对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面掌握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实质,并且把领会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同贯彻中共中央〔2005〕5号、〔2006〕5号两个文件和2006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胡锦涛同志在《江泽民文选》学习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和谐”的内涵,促进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突破新成绩,巩固学习型市委会的基础,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要以中国共产党的党建理论成果来指导我会的理论建设,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才能做到行动上的坚定。认真学习、领会“和谐”的内涵和实践意义,积极开展统战理论研究。通过举办学习班、辅导会、研究会等形式,加强会员对我会的优良传统教育,加强会员的道德品质修养,使会员树立乐观、豁达、宽容的精神,塑造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能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并且积极投身到构建和谐社会及和谐社区中去。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市委会重点提案为主干,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为支干,专委会提案、支部提案、会员“一人一议”为信息流的参政议政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制度建设。
    3.进一步提高合作共事的能力,特别是与共产党合作共事的能力。继续发扬与中共中山市委真诚合作共事的传统,努力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任务同担、工作同步,围绕中共中山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履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要不断提升各民主党派之间合作共事的能力,参政党成员间合作共事的能力,党派成员与所在单位同事合作共事的能力,党派成员与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合作共事的能力,根据每种能力建设所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性质,探索和建立一套相适应的化解矛盾、平衡关系、促进共事的机制。
    4.进一步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我们要不断完善社会服务工作机制和网络,按照“尽力而行、量力而为”的原则,继续以智力支教、科技支农和扶困助学为主要内容,推进社会服务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学习、会议、工作制度,加强系统化管理,巩固管理型市委会成果。
    1.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决策机制。市委会重要决策和重大活动,须在征求各基层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市委委员会议或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2.进一步完善基层民意直通车制度。市委会主要领导定期参加基层支部活动,征求会员对市委会工作的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市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季度参加各支部活动,及时征求会员对办公室工作的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
    3.进一步完善市委委员家访会员制度。市委委员每年要对所联系的支部成员家访,关心和帮助有困难的会员,并收集会员对市委会工作的评价意见。
    4.进一步完善市委委员走访会员所在单位的制度。市委委员要定期到所在支部的单位,了解会员对单位工作的支持度和单位对会员的评价,加强与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沟通,同时帮助会员解决困难,争取基层党组织对民进支部的支持。
    5.进一步完善市委会活动计划,除组织常规节日的活动外,加强在职、退休支部联合活动,不断增进会员间的互相了解。
    6.进一步完善目标量化管理制度和基层支部活动制度,营造公平、公正、民主的氛围。
    各支部制定工作计划之前,由支部成员大会讨论方可实施。各支部应促使支部活动成为创建“和谐支部”的主要载体,发挥好各支部成员组成界别的优势,增加人性化、突出支部特色的活动内容,提升支部活动质量和成效。
各支部活动内容除正常学习文件外,要围绕中共中山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活动,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各支部举行每月活动或民主生活会之前,应该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做好分工安排。支部活动如需要市委会协助,要及时向市委会办公室上报协助方案,代转市委会领导审批再执行。
    各支部要建立家访制度,支部委员每年要对所联系的支部成员进行家访。
    各支部要定期邀请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参加支部活动,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支部工作及遇到的困难,争取单位对民进支部发展的支持。
    7.进一步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各支部及其成员注意密切联系本界别的群众,注意收集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于市委会。
   8.建立会员互助基金,每年发动会员进行一次爱心捐款。所得捐款用于慰问、帮助生活困难及患重大疾病的会员。
 
   (三)立足本职工作,践行和谐理念。教育界的会员特别是在学校工作的会员要立足本职工作,把推进建设“和谐学校”、“和谐班级”及“和谐家庭”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为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共同理想而贡献力量。文化出版界的会员要以建设和谐文化为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作出版更多的文化精品,为把中山建设成为文化强市做出应有的贡献。其它界别的会员,都要以做好本职工作为立足点,促进本单位和谐为主要目标,为构建和谐城市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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