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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增强就业保障能力的建议

2012-07-25  来源:中山市建议提案在线  【收藏本文】 浏览 12331
案 号111173
案 由关于提升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增强就业保障能力的建议
提出人民进中山市委会

 

详 细 内 容

 

  改革开放以来,中山市积极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体育事业得到了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先后获得全国田径之乡,全国、全省体育先进县、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中国龙狮运动之乡、广东省高尔夫球之乡等荣誉。据不完全统计,1979年至今中山共向国家、省输送了近400名运动员,先后有5人5项17次破(超)17项世界纪录,1人1次破1项亚洲纪录,8人7次破7项全国纪录,获世界冠军17个、亚洲冠军25个、全国冠军294个,并获“破世界纪录、获世界冠军奖”。中山市体育局连续多年荣获广东省体育贡献奖和广东省体育突出贡献奖,并被评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
  运动员是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群体,他们为了我市体育事业而奋斗,为中山竞技体育奉献了青春和血汗。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切实做好运动员保障工作,对中山市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虽然经过近五年(2006-2011年)的实践,中山体育事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体育社会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体育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达到一定水平,但是在我市仍存在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不高以及运动员养老、医疗、就业、失业等保障制度问题,需要深入探讨。为此,民进中山市委会成立了调研组,通过调查研究,拟对今后我市在运动员文化教育、就业保障提出针对性的对策。
  一、问卷调查分析:
  调研组向我市现役运动员、退役运动员分别发放了300份、和100份调查问卷,成功收回了285份、95份。经过统计分析,结果显示:从我市现役运动员训龄结构来看,其中有65%已经从事运动训练4~6年,有23%的人从事运动训练7~9年,从事10年以上的老运动员也不少。在这些运动员中,能成为冠军的只有少数,能成为世界冠军的更是凤毛麟角。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有39%的是国家二级运动员,19%为一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运动健将非常少,其中有32%的人属于无级别运动员。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大部分运动员虽然奋力拼搏,但有可能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运动员。冠军可以一夜成名,功成名就后就有奖金、有广告收入、有赞助等,但那些无缘冠军的运动员,还有那些集体项目中的普通运动员,退役时钱财不多,荣誉没有,工作难找。
  对于退役运动员,国家的安置政策并没有明确而完善的规定。主要是本省运动员被“买断”后自主择业,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通常做法为,根据运龄、成绩和退役前津贴等因素,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接下来由运动员自主进行择业。但身处竞争如此激烈的“文凭”社会,仅在竞技体育方面有一技之长的运动员们,在就业中显然处于劣势地位。根据本次调查显示:我市运动员在退役时遇到了很多困难,包括:文化弱、学历低、就业难,要求高,缺乏技能,适应能力低等等,还有20%的退役运动员伤病限制未能顺利就业,有10%的人仍在待业状态。而对于退役运动员现在从事活动的调查,有42%的人仍然在学校继续教育,只有17%的运动员在武警、公安系统任职,也有少数任教练员、体育教师、事业单位、体育系统任职。其中有42%的人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有35%的退役运动员月收入在2000~5000元之间。
  本次调查显示:我市现、退役运动员有90%的运动员年龄主要集中在16~20岁,处于青春期,求知欲较强,而且大家的学习兴趣也是非常广泛,如果针对现役运动员开展短期的就业及管理知识培训,有19%的运动员希望学习有关如何从商经营、保险、管理方面的课程,对如何科学用时,制定计划、如何进行职业规划、应对竞争、如何与他人沟通交流、熟练英语、计算机技能等方面均有10%以上的人员希望能够学习到。但目前其学历有96%的人停留在高中或是中专,本科及本科以上的运功员人数为零。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非常清楚地认识到深造继续教育对其何其重要性。据调查,有81%的我市运动员认为文化学习很重要,可以提升未来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二、我市运动员就业形势分析:
  中共中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和支持体育事业发展,这极大地促使我市运动员就业保障工作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但是在市场经济转型期下,我市运动员传统退役安置工作面临着重重困难。近几年来,我市运动员就业安置发生很大的变化,目前除了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安排就业外,2007年起,其他运动员(包括退役的和大专毕业的)均没有就业安排制度保障,相当一部分的运动员退役后没有工作,2009、2010年大专在读的原中山体校运动员目前达120人,2007、2008年大专毕业后的原中山体校运动员尚未就业的达100人,2007年至今的退役运动员尚未就业的达25人。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在一定程度对现役或在校的运动员的前途与信心造成冲击,已对我市体育人才培养工作生产不少困扰,并有加剧之势。据调查,造成我市运动员就业形势严峻、不乐观有三大主因。
  (一)择业观念陈旧,缺乏进取心。
  调查分析,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中山市大部分运动员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守着一份津贴等待国家安置,不愿冒风险。不少退役运动员特长单一,没有经过职业培训,又没有年龄、学历方面的优势,对走上社会缺乏信心。因此,如何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转变择业观念,主动走进社会,运动队与社会职能培训机构共同培养运动员迎接二次就业,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诸多因素束缚,就业面狭窄。
  影响和制约运动员再就业的因素很多,在调研中发现,实现退役运动员再就业不仅受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制约,也受国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与事业单位制度改革的影响,也与运动训练、竞赛等相关政策交互作用,体制改革进程中各行业改革进程不一,也影响了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制度不够完善,自主择业差。
  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的难点在于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办法。由于中山市的相关政策、制度还不够完善,目前还有相当数量的运动员退役后仍然享受运动队的津贴和调资政策。不少人安于现状,保底思想严重,对政府机关部门政策过于依赖,每月单位发一份,外出打工挣一份,抱着“铁饭碗”不愿自主择业冒风险,给运动员就业保障措施落实增加了很大难度。

 

办 法

  三、对策与研究
  (一)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提高运动员文化素质。
  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作为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可忽视。因为运动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运动员退役后的升学和再就业问题的解决,是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基础。为此,提出如下实施建议。
  1.推进运动员文化教育体制改革,制定中山市在校或现役的运动员文化知识学习进修政策
  在运动员完成训练、比赛任务的同时, 保质保量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最大限度地确保锻炼、文化课同步进行;制定运动员持“双证”毕业的培育模式,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培训和考核,使运动员取得除毕业证以外的专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电脑操作员证、计算机程序员证、电工证等等,培训和考试费用由财政统一安排。
  2.提升运动员的综合素质
  对运动员入队之前的就业思想教育长抓不懈,让运动员能够及早认清形势,抓紧在训练期间的文化学习,积极为将来的就业做准备。同时,要注重增加经费,在运动队中开办一些汽车驾驶、服装设计、电脑操作等培训,鼓励运动员学有一技之长,以增强在人才市场上竞争择业的能力。注重专业训练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对退役运动员开办的辅导班、健身俱乐部等,实施减免税政策,尽最大可能扶持退役运动员的第二次创业,使保障措施得到落实。要应适应各类运动队的特点,结合国外经验和现代技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例如,开发利用网络资源,开展远程教育,加强培养在校运动员的多方兴趣和能力。
  3.积极推进体育职业教育再升级行动
  为提高退役运动员的就业竞争力,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与中山市各类高校等学历机构联合,重视和改进运动员文化学习模式,特别是广大二、三线的运动员,出台运动员学籍化管理方案,解决运动员读书的进入门槛问题以及入学后的学业完成问题。建立运动员训、教一体化制度,即在确保运动员完成训练、比赛的同时,完成相关的学业。建议在电子科大中山学院,参考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社会体育成人大专班的模式召开社会体育指导员大专班,进一步拓宽中山市的运动员就学渠道。
  4.加强体育学校的软硬建设
  加大运动员文化教育经费的投入,改善教学设施,吸引优秀师资力量来中山市体校,从而真正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质量,以增强运动员就业保障能力的基础实力。
  (二)加强运动员招收、培养、交流、就业信息系统管理
  1.改革运动员招收制度,实行全员合同制管理
  与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进程接轨,改革现行的运动员招收制度,实行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应的运动员招收制度以及全员合同制管理制度,在运动队(教练员)把握选材,进队确认等环节的前提下,由体育局人事部门、运动队与运动员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使运动员明确代表中山注册、训练、比赛的资格及相应的待遇和取得成绩后给予的奖励,以及退役后货币安置的标准等问题,对每个阶段的任务和待遇都明确约定,不留后遗症。
  2.延伸运动员培养计划,成立体育职业技术鉴定中心
  为了避免运动员“在计划经济体制内奉献青春,在市场经济体制内自寻出路”,对退役运动员展开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规划指导非常必要,应纳入运动员培养计划中。成立中山市体育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运动员进行专业技能认定,通过职业技能认定,加强对体育产业人才的管理,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体育人才资源,既有利于体育产业的管理发展,又有利于引导包括退役运动员在内的体育人才的就业安置。
  3.顺应社会变化,建立体育人才交流市场
  根据中山市的具体情况,建立中山市体育人才库,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开设体育人才交流项目,长远而言建立体育人才交流市场。运动员退役后把关系集中到人才市场,并与全国各省、市人才市场建立联系。通过人才市场对退役运动员进行管理和安置。人才市场根据每个退役运动员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关的评定和测试后,分类安排进行专业的职业技术培训,按照市场需求,引导他们走向社会。
  4.完善专门信息服务协调系统
  建立和健全中山市籍的优秀运动员档案,包括运动员的技术档案、健康体检档案、社会保险基础档案和文化学习学籍档案。成立专门的服务部门,对运动员的各种档案进行有效管理。建立互联网退役运动员信息服务系统。这样就可以在网上直接搜索运动员的各种信息。建立运动员择业的网站,并经常进行维护和更新,使运动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特长专业,通过网络与他们保持信息交流。政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使信息服务系统真正系统化科学化,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保障体系建设
  1.进一步加大货币安置方式力度
  运动员有其特殊性,不能与企业职工相比,应该根据运动员的运动成绩、运动年限、运动项目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一个货币安置标准解决退役运动员安置问题,必须靠制度来落实。建议市政府成立由财政局、体育局、人社局为组成单位的中山市运动员货币安置办公室,具体制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山市运动员货币安置实施办法。比如,获省运会冠军的补助8万元;获省运会二、三名或年度省最高水平比赛冠军的补助5万元;获省运会4—8名或年度省最高水平比赛2—3名的补助4万元;获年度省最高水平比赛第4名以下者的补助3万元。另外,对继续受大专教育的退役运动员实行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中专毕业而不能上大专的退役运动员实行一次性补助0.5万元。货币安置的金额标准应随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而相应提高。
  2.依靠社会保障制度,构建专业保障体系
  根据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竞技体育中运动员的特殊性,中山市也应尽快依靠发展已经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专门性、动态化的运动员社会保障体系,不仅能够促进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而且保障优秀运动员的合法权益。
  3.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就业
  做好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工作,增强运动员的就业保障能力,牵扯到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舆论等诸多部门,没有这些部门的大力支持,再好的政策也很难落实。因此,在中山市,要想真正解决运动员的再就业问题,就必须进一步密切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包括借用多种形式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定期召开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会议或座谈会,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做好运动员的教育和安置工作。
  4.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增加后劲
  一是体育场馆创收资源利用。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市属体育场馆在满足群众健身、体育训练、比赛需求的同时,大力拓展体育场地租赁、会展经济、文体演出等主体产业,加快创收开发,市场化运作步伐, 先后承办了四十余场国内国际大赛,成绩显著。如今市体育场馆经营年创收逐渐增多,市体育场馆管理处被评为全国贯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先进单位,市全民健身广场被评为全国优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对这些资源我们要更好地加以利用,对退役运动员优先推荐就业。
  二是体彩销售提供资金保障。在体彩销售方面,中山体育彩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销售不断创新高,为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2008年该市体育彩票销售额突破亿元,2010年体育彩票销售再创新高,达2.6亿,创下我市体育彩票销售量的历史新纪录,受到了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肯定和好评。2006—2010年体育彩票销售累计销售达7.52亿元,累计筹集体彩公益金达2亿多元,部分体彩资金可以建立中山市体育运动员就业发展基金,为做好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鼓励退役运动员再就业和创业。建议中山市青年创业基金、新建立的中山市体育运动员就业发展基金,联合有关运动产品生产企业,打造中山市退役运动员创业孵化基地,为有意向自主创业的退役运动员提供培训、咨询和创业指导服务。
  要真正解决退役运动员的安置问题,必须不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就业能力,使他们在体育专长外也能学有一技之长,从而增强他们在人才市场中的竞争能力。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运动员的教育和安置问题必将进一步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中山市运动员的教育及养老、医疗、就业、保险等问题,也必将会得到妥善解决,并逐渐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答 复

 

民进中山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增强就业保障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和提升是当前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该提案对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就业形势进行了详细分析,对今后运动员文化素质的提升和提高就业保障能力提出了很好的思路,我局对此十分赞同,部分建议我局已经落实,部分正在采取措施逐步落实。
  二、当前,市体校在新形势下尤其注重坚持“学训并重”的工作思路,先后策划并开展了一系列教研教改和学科竞赛活动,在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科研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学生的兴趣,不断优化学习环境,获得了丰硕成果,先后获市级以上奖励共15项。除了中考和全国成人高考,还先后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普通高考、单考单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专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共计有562人次参加了报名及相关考试工作。去年,我校梁翠婷、吴伽欣和胡明玥等人通过单考单招分别被暨南大學、华南理工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录取,这是近年来市体校教学、教改的重大进步。
  三、我们还从制度上对学生继续给予保障,从2007年开始,对体校毕业生毕业后,凡参加全国成人考试达入学分数线的,免费进行三年的函授大专课程教育,极大地提高了运动员文化水平。根据实际情况,目前已将三年的函授课程改为二年。
  四、最近,市体校正在研究制定我市体校毕业生及优秀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方案,并将上报市政府审定,这将为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就业安置提供制度性保障。

                            中山市体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中人社函〔2012〕113号

                  
      对中山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11173号的会办意见

市体育局:
  民进中山市委会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增强就业保障能力的提案收悉,提案涉及我局职能包括体校毕业生及退役运动员安置方面的内容。经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一、尽快制定我市体育运动学校毕业生及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办法。根据体校生及退役运动员所作出的贡献,可实行行政安置与自主择业货币安置相结合,鼓励体育人才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加大货币安置力度。
  二、积极协调各安置部门,探索专项编制安置“三金”运动员模式。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4〕98号),在奥运会、亚运会及全运会三项重大赛事中获得金牌退役运动员,由政府安排工作。目前国家和省对编制控制得非常严格,各个单位编制相当紧张甚至满编,如果再解决“三金”退役运动员的安置难度非常大,如果能带编制安置到事业单位,各项工作会相对容易开展。
  三、继续实施体校生提升计划,鼓励体校生再读书深造,提升文化素质。按原有政策继续组织体校生进修,联合广东教育学院、中山职院等共同办学,按大专课程计划要求,为体校生设置两年全日制体育专科班,体校生继续进修经费(9735元/人/年)由市财政、市体育彩票基金、学生本人共同承担,按6:3:1的比例支付,从而提高体校生的学历层次和理论水平。
  四、设立我市退役运动员技能培训专项基金。建议由市体育局牵头,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从财政专项资金中设立中山市退役运动员技能培训专项基金,开展退役运动员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技能培训本着退役运动员自愿参加、自愿选择、免费培训的原则,坚持以促进退役运动员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退役运动员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让退役运动员转变就业观念,更好地掌握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
  五、积极拓宽就业安置渠道,鼓励体校毕业生及退役运动员通过市场自主择业。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资源,努力为体校毕业生及退役运动员就业提供服务,为他们提供较为广阔的就业平台。建立体校毕业生及退役运动员人才库,完善相关扶持政策,转变就业观念,人社、教育、体育等部门通力合作,引导他们主动适应社会的需要,鼓励他们通过市场自主择业。提供免费创业孵化场地,为有意创业的体校毕业生及退役运动员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推荐等“一条龙”服务,为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贴息。依托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和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为体校毕业生及退役运动员提供就业服务,鼓励企业优先招用退役运动员,建立退役运动员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跟踪落实运动员就业失业情况,将失业运动员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实施重点帮扶和跟踪落实。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退役运动员,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六、经济补偿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由各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统筹考虑,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资金、社会捐助、归体育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等弥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中财办函〔2012〕38号                对中山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建议第111173号的会办意见

市体育局:
  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增强就业保障能力的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从2010年起我市本级财政投入体育运动学校毕业生继续教育经费达到30万元,为促进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发展夯实基础。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和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使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及就业保障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但近几年来,我市运动员就业安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除了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安排就业外,相当一部分的运动员退役后没有工作,故提升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增强就业保障竞争能力的建设是有必要的。诚如提案所说,加大运动员文化教育投入,提高运动员文化素质,对我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由贵局牵头根据提案建议制定提升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增强就业保障能力制定有效办法。我局会根据自身职能配合有关部门的有序展开。


                            中山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11173号的汇办意见

市体育局:
  提案第111173号《关于提升我市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增强就业保障能力》收悉。经研究,我局的汇办意见如下:
  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强化“以技能为核心“的教学思想,我市早在1993年就开始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书”制度,即学生毕业时必须获取毕业证书和专业技能证书方能毕业。中山市体育运动学校高中阶段学生(属中职类)毕业时,基本上考取了计算机技能证书,个别学生还考取了会计证。但总体来说,技能证的等级偏低,专业面太窄。为了提升我市运动员的综合素质,让他们就业门路更宽广,按照民进市委调研报告的建议,我局拟从以下几方面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一、成立机构
  为了提升运动员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就业门路更宽广,市教育局拟成立以教育局领导为组长,高教成教职教科、教研室和德体艺科等有关科室人员及各职业院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扎实稳步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充分利用现有的职业教育资源,为我市运动员提升素质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
  目前我市有市属高等职业院校2所,省属高等职业院校中山校区1所,独立设置中等职业学校13所。其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所(其中2所成为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发展示范校创建学校),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6所。省重以上优质学位达100%。全市职业院校开设的专业50多个,其中对接全市主干产业的省级重点专业12个。这些学校都可以为我市运动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
  三、制定运动员素质提升的计划、方案和课程
  密切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首先通过调研,及时了解掌握我市运动员对提升自身职业技能素质的需求,然后组织有关学校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运动员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课程计划和方案。以“知识性、实用性”为原则,开设相关培训项目和课程,编写教材,并组织好培训。对有意向提升学历的运动员,可以加强文化课的比例;对直接走向就业岗位的运动员加强技能的培训,为提高学员的素质,拓开就业门路打下良好的基础。
  详细方案待市体育局、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商议后再落实。
  专此函达。
  
                           中山市教育局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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