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党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吸取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反面教训,经过反复比较和选择,逐步确定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既与西方资本主义的多党制或两党制有本质的区别,也不同于当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如苏联)曾经实行的一党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鲜明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政治上的关系,民主党派在自己的纲领中都承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写照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容。多党合作中体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它与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不同,中国共产党制订正确政治路线作为共同行动的方向,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政治领导的重要体现,也是多党合作的核心和基础。共同合作的各党派组织上是独立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同样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都是各自独立的政党,不存在上下级之间的行政隶属,组织系统上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共产党不会对民主党派发号施令,而是采取平等的、同志间的商议来阐述自己的意见,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说明自己的决策,从而达成共识。
第二、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执政党通常是负责组织政府、负责阶级统治权的政党。执政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并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表率作用,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制订执行。中国共产党执政、民主党派参政的政治体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联合政府。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实行多党制的国家,在没有一个政党在议会中掌握多数的情况下,往往由几个政党协议组成联合政府。中国共产党在抗战胜利后,也曾提出过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和办法。上述联合政府都是政党之间的联合,即参加政府的组成人员都是以各自政党的名义。与此不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按地区选出的,虽然多数代表具有党派身份,但他们主要代表各地区选民,向选民负责。基于选举制度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也不以党派分派席位,人代会内部也没有党团设置。各级人大的常设机构和行政机构、司法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名单,一般也是由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协商后共同提出。这种在国家政权中超越政党的合作共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第三、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团结合作的友党关系,而不是互相竞争的在朝党与在野党、执政党与反对党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反映了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也必须成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共同奋斗的政治基础。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振兴中华这些爱国主义大目标面前,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认识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当然,在奔向共同目标的前提下,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具体利益上的差异和分歧,这些差异和分歧完全可以在互相信任、彼此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坦诚的交流和沟通,最后取得一致,这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关系根本不同。对于执政党来说,自觉接受监督,欢迎批评意见包括反对意见,只要符合宪法,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应听得进,然后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加以鉴别和分析,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然,党派之间的民主监督也是双向的,参政党可以批评监督执政党,执政党也可以批评监督参政党。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不仅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优点,其优越性主要表现在:
一、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要经受住执政的考验,一个很需要条件就是保持和发展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共产党具有雄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真正实现对全社会的领导。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纽带作用,有利于对各民主党派所联系的那部分人加强思想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便于了解他们的特殊利益和要求,解决他们的困难,从而密切党同这部分人的联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二、有利于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和任务,就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而社会主义民主最本质的含义,就是全体劳动人民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切权力。充分发挥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条件。各民主党派以参政党的身份参加对国家大政方针的政治协商和对国家事务的民主监督,在各个领域同共产党合作共事,可以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三、有利于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只能在政治稳定、社会稳定、人心稳定的前提下,改革开放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社会发展才能实现预期目标。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体制下,国家大政方针主要由共产党提出,民主党派也可以提出政策性建议,在民主协商后取得一致意见,有利于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各政党互相监督,可以防止某个政党的组织或个人的特殊利益凌驾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对社会生活产生不稳定的作用。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协商监督,也能够反映其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意见,为他们的政治参与提供组织、程序和途径,为社会提供可靠的稳定保障。
四、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成员以及它们所联系的那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绝大多数是知识分子,具有较高的文化科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更有强烈的爱国心和事业心,有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强烈愿望。他们还联系着不少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外国知识分子,这为扩大对外开放,进行国际经济技术文化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多党合作可以把各方面人才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五、有利于“一国两制”的进展,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各民主党派自身所具有的广泛的海内外联系的优势,使得他们在促进祖国统一的进程中,作用越来越重要。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更好地宣传祖国的建设成就,增进大陆和台港澳之间的了解。同时,能够在促进经济技术文化交流中,多做工作,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出重要贡献。 综上所述,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有着自身的独有特色和优点。历史已经并还将进一步证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我国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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