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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2015-06-25  来源:民进中央参政党理论研究会  【收藏本文】 浏览 13762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参政党提出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参政议政的新挑战改革开放30年以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惯性思维下,我们的意识形态建设远远滞后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多元化社会不断地肢解着我国的主导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主要体现在价值和精神层面,这就需要党在领导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建设中构建主导意识,给予民众强大的政治制度认同感,并能够在机制上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各方共识。同时,党和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亦遇到瓶颈。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下,治理转型逐步加速,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推进,提出了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治理模式,但是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并未完全改变,政府在经济中的行政干预较多,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加之,为了推行“维稳”的政策,很多时候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是以“堵”而不是以“疏”的方式进行,这些都是群体性事件频发的诱因。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参政议政的新机遇

  1.从“国家管理”到“国家治理”的转型从理论上讲,“治理”的出现,是伴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要求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好互动协作,强调权利的分化和双向运行。治理概念的核心就是强调因势利导,通过激发活力和相互建构的方式,实现社会事务的管理。参政党应当深刻认识到“治理”的内涵和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特性,积极参与到国家治理当中,形成执政者、参与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2.国家治理中依法治国的新高度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的最高目标,实现了国家治理体系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升级。“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体现为完善法治体系和提高法治能力,也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来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以及维护稳定。参政党应当把握住“依法治国”的机遇,将国家治理体系的法治要求内化到民主党派的内部党政体制建设中、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使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利益表达的职能能够更好的发挥,以有效增强国家和公民之间的互动,推动国家制定更加科学、民主的政策。 3.国家治理中协商民主的新定位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社会分工细化、多元利益主体出现。为了适应新形势对政党制度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在执政党的报告中明确了协商民主的地位,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深化对协商民主的认识,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国家治理中对协商民主的新定位又丰富了协商民主的理论和认识。

  二、参政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两个基本切入点

  (一)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生成 1.协商民主利益表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立后,我国社会结构出现了多元化发展趋势,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不断出现,产生了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尽管从长远来看,各阶层、各群体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在短期内各利益主体诉求可能是矛盾的。不仅在经济上的要求不同,不同利益主体在政治上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不同社会阶层对政治体系的不同要求,对国家整体利益的巩固和维护已构成了现实的冲击和挑战。加之随着我国的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中国现代化进程正处在最激烈的阶段,是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的高发期。因此,理性处理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畅通利益表达渠道至关重要。参政党在我国的政党制度设计机理中,就体现着利益表达的功能。通过参政党把分散的不同利益主体、不同社会阶层的意见和要求收集整理,经过制度化渠道和利益博弈过程,转变为集中、系统的政策建议,为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服务。参政党在整个过程中扮演着催化剂的角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直接影响着党和国家的政治决策。 2.治理体系制度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就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作为一套稳定组合在一起的规范和规则,治理体系制度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由婚姻家庭制度、教育制度、科技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等共同构成的一套完整的社会或国家制度。参政党作为政党组织,在一定的规则和程序的规范下作为政治制度运作的参与主体,通过广泛的活动扩大政治影响力,与执政党的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政党制度。政党关系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通过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从而健全完善政党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制度的构建。

  (二)治理主体的有效参与 1.参政党在政党层面作为党派主体的有效参与政党制度是政治文明的核心,是现代治理的重要体现。我国的政党体系,是一个由执政党和参政党组成的多元政治结构,形成多元一体并存的局面。“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构成了我国政治的基本格局。中国参政党在政党层面作为党派主体,在政治体制建设中有效参与体现为其职能的履行。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组织动员、桥梁中介、人才保障是政党职能的基本表现。其中,最重要的职能是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 2.参政党在政府层面作为国家治理主体的有效参与参政党作为国家治理主体在政府层面的有效参与,主要体现在把自己的骨干分子输送到各级人大、政府中,派民主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部门的要职来发挥作用。因此,参政党的行政决策效能直接影响国家治理能力。 3.参政党在公民层面作为部分群众代表的有效参与参政党成员具有突出的代表性,能够真正代表所联系群众的利益。八个民主党派在成员构成上,相较中共存在一部分的交叉,但是在特定行业和领域又较为集中,具有行业或领域的代表性。因此,参政党作为一个代表其所代表群众利益的协商主体,能够客观反映其所代表的群体、阶层的特殊利益,作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代表”的功能予以辅助和补充,增强了代表的分量,使得利益表达更为真实、完整。

  三、参政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框架和主要措施

  (一)建立参政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外部保障机制发挥参政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就是使以协商建议权为核心的协商民主实体权利的法制化。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需要在相关法律的保障下才能有效进行。为此,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约束和规范中国政党制度,保障参政党依法参政、依法监督和协商民主的刚性要求。

  (二)完善参政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程序保障机制相较于执政党在机制体制的建设,参政党明显存在不足。在新时期,参政党在机制建设方面的新任务是建立和完善在国家各类政策、法律制定、行政决策等国家治理中的协商程序机制。为此,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政治协商制度化,推进参政议政规范化,实现民主监督程序化,以保障参政党充分履行职责和实现目的。

  (三)健全参政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保障机制

  参政党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载体,健全参政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保障机制,是有力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完善的重要途径。参政党在内在保障机制的健全上,需要注意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成员政党意识和政治素质;积极履行职能,增强政党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人才机制,增强政党凝聚力和专业性。

  (文章来源:节选自民进中央参政党理论研究会2014年课题招标民进重庆市委会课题组成果,组长:侯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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