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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管理的建议

2011-12-31  来源:中山市建议提案在线  【收藏本文】 浏览 2906

 

  案 号 105033

  案 由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管理的建议

  提出人:民进中山市委会

 

 

详 细 内 容

 

 

  随着文化艺术培训市场迅速发展,主流的学校越来越认识到艺术培训的重要性,并将艺术培训作为素质教育的必要内容,而社会各界纷纷看好这一市场的利润空间,举办各种艺术培训,文化艺术培训市场已经成为中山市艺术消费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走访中山市21个培训机构,并发送调查问卷200份,收集有效样本共125份。经调查发现:将近75%的中山城镇居民本人或本人的亲戚朋友参加文化艺术培训,直接或间接地了解艺术培训市场的有关现状。艺术培训的主要对象是4~18岁的青少年,约占总培训人数的90%。培训种类主要有:声乐、舞蹈、美术等。但目前中山市文化氛围的相对稀薄、艺术培训管理的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培训单位自身硬件、软件均存在着诸多问题,不同程度地减缓了文化艺术培训市场发展的脚步。

  一、中山市艺术培训市场基本现状

  (一)中山市培训机构的性质

  中山市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办学性质分为公办制与私营制两种。

  公办制是政府事业单位等创办的培训机构,主要是中山市青少年宫、中山市群众艺术馆及各院校团体下属培训单位,由政府教育部门支持兴办的培训机构一  般都拥有专门的设置、专门的场地、专门的教师队伍组织学员进行培训。

  私营制的培训机构一般规模小、流动性强,并以家教形式组织培训,但个别民办的培训机构办班人数也超过了100多人。

  (二)市民对培训机构的满意度调查

  近几年来,培训市场引发的问题急剧增加,有80%以上受访的市民表示,文化艺术培训市场存在着各种大大小小的问题。文化艺术培训市场诸多问题的出现,对活跃文化氛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艺术培训市场的规范面临更多的难题,这是一个必须引起社会各方面高度重视的社会现象。

  经调查,在接受采访的125人中,对于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的教学水平感到满意的只占到2%、比较满意的占到12%、感觉一般的占到29%、感到不太满意第占到27%、表示非常不满意的占到30%,超过62%的人对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的教育水平表示不满意;对于文化艺术培训的师资力量表示非常满意仅占到4%、表示比较满意的只有占到14%、表示一般满意的占到31%、表示不太满意地占到33%、表示非常不满意的占到统计人数的18%,合计起来,对中山市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表示不满意的超过51%。

  二、艺术培训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培训质量普遍不高

  1.师资水平参差不齐。

  在目前文化艺术培训市场中,教师素质不一,缺乏统一资格认证的标准。教师学历调查中,本科或者本科以下的学历占到78%左右。再者,培训老师流动性强,无法给予学员系统的培训;据悉,许多授课老师身兼数职,作为代课老师,很难全情投入教学中去。在125份调查问卷中,“师资力量”是市民集中反映目前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有72%的市民认为师资力量影响着文化艺术培训的教学成果。

  2.教学成果无法检验。

  艺术门类的等级考试缺乏统一的考核标准。在艺术培训市场三大分类中,声乐、舞蹈与美术常常可通过比赛与表演展示出来。然而,中山市作为一个二线城市的文化氛围相对地稀薄。造成很多学员在投石无路的过程中夜郎自大,无法与正规化的艺术学习接轨。另外,不少艺术比赛只是雷声大雨点小,评委的水平与实际情况相差深远,并无法给予学员正确的指导作用。

  3.收费机制不健全,学员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收费的多少很大程度上仍是培训机构的主观意识占主导,收费机制的统一规范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许多学员不可避免地被培训机构占了乱收费的便宜,例如教材五花八门,培训机构以让学员购买自编教材为名而变相敛财。

  (二)教学条件不合格

  1.许多民营制培训机构生存压力不容乐观,为节约成本,培训设施比较简陋,培训场地一般设在改造过的出租房中,没有消防通道、安全护栏等。此类培训机构散落在学校周围的民房、闹市区的办公大楼。据调查问卷显示,21%的市民表示教学条件不合格是影响文化艺术培训市场良性循环的重要原因。

  2.由于注册办学的高门槛条件让许多私立的艺术培训机构无法企及,导致无牌无证经营的现象屡禁不止,家庭作坊式的教学以它固有的灵活性及针对性吸引了一小部分学员的青睐,但是教学条件不合格随即引发学员人身安全受到危害等问题。

  (三)职能部门无法可依

  目前艺术培训市场仍然没有相关管理法规。工商部门开展工作困难,教育部门、文化部门、物价部门对培训主题的管理呈真空状态。在125份调查问卷中,表示遇到问题不知向哪个部门投诉的市民占到84%。

  (四)意识形态管理缺失

  文化艺术培训功利性明显,升学、成功与成名等功勋利益的出发点污染。教育工作者在培训过程中更侧重于技能的传授,而忽略思想道德的熏陶,许多从兴趣出发的青少年被扼杀了天份,社会责任与思想道德教育让步于名利追逐。

  三、艺术培训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市场发育不充分

  从需求方说,消费方对艺术培训的市场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消费选择比较随意,基本上以就近消费为主,有76%的市民表示,是通过学校宣传或口碑相传进入培训机构学习的。

  从供给方来说,艺术培训机构在资金方面还达不到注重服务产品的包装以及升级。由于对艺术培训市场了解不充分,使得供求双方缺乏认识,市场竞争无法完全发挥作用。

  (二)行业自律发展缓慢

  目前中山市仍没有一家艺术培训行业协会能发挥自律作用,使得规范的教学水平评定、教师资格认定、教学成果评定、企业评级、艺术交流等工作无法开展,不能实现保护行业利益,提高行业素质,规范行业行为,发展行业市场的功能。

  (三)法制建设滞后

  改革开放初期阶段,许多地方文化市场就把经营性艺术培训列入管理范畴,相关部门关于艺术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却没有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四)政府监管力度不够 ,部门职责不清

  长期以来,监管部门没能充分认识到自身对艺术培训市场发展的作用,对违法行为导致的后果不能充分地认识,除了对艺术培训市场进行日常的审批、年审业务外,未曾出台扶持政策,任由市场自生自灭,直接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混乱。教育部门认为艺术培训应属文化部门管,文化部门却又无法可依且文化行政执法缺乏强制力。

 

 

办 法

 

 

  四、解决艺术培训市场存在问题的对策

  艺术培训市场是一个发展快且非常有潜力的市场,但要使其正常良性发展,则需要逐步把艺术培训市场纳入整个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管理部门应更重视和不断发展和完善,并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使艺术培训市场逐步走上法制轨道,朝着正确的方向良性发展。

艺术培训活动进行一般文化知识和技能的传授既含有普通的商品经营属性,又含有一定意识形态的属性和思想的传播性质。我们不能把艺术培训市场和一般商品市场相混淆,而是要把它作为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充分认识到发展艺术和科学管理艺术培训市场的重要性,按照文化市场建设的要求,结合艺术培训市场的特点开展改革创新的举措。

  (一)认识发展艺术培训市场的重要性

 艺术培训市场为人民提供了自我提升的途径,并且弥补了学校素质教育的不足。文化艺术的消费,也是文化艺术的再生产,延续推动文化市场发展。同时 ,艺术培训市场的发展有力地带动了人们对整个文化市场的消费兴趣,有效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加强对艺术培训市场管理的认识

  一是确保艺术培训市场朝正确方向发展,因为艺术培训具有双重职能,所以,各级政府除了要高度重视艺术培训市场的发展,更要要求艺术培训市场朝着提高文化传播力、传承人类文明的高度和方向去发展。要做到始终把社会效益放首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适应。

  二是寻找艺术培训市场的发展规律,各类经济形态有其发展规律,艺术培训市场也不例外,寻找出艺术培训市场的发展规律有利于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政府运用多方位服务引导市场

  1.政府可以通过表彰艺术培训中心的优秀学生、教师,培训效果好的培训机构,组织他们参加节庆、社区等的各种活动,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规范的培训机构。

2.通过政府资源倾向特殊企业的方式,允许合法、规范的培训机构优先获得使用各种文化场所的权利,鼓励培训机构的规范化。

3.建立专项奖励资金,补贴合法、规范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在营销及对外交流等活动的经费。

  4.政府部门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优秀的艺术人才在中山教学,稳定艺术培训中心的教师队伍。

  (四)要加快法制建设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文化部门现有的法规要求和艺术培训市场的特点出发,尽快制定出台一套完善的艺术培训市场管理的法律条例,对进入艺术培训市场培训主体的资质、权利与义务、罚则等加以规范,同时对主管部门职责加以明确,使艺术培训市场的监管部门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艺术培训单位守法经营,逐步实现艺术培训市场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五)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

 对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整治清理 ,依法登记、审批艺术培训经营单位,规范经营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正当受训权益,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无照的艺术培训经营活动。

  (六)对执教人员实行凭证上岗

 由教育部门对专业教师进行专业认定,达到要求的颁发资格证书,实行凭证上岗制。

  (七)成立行业协会 ,解决行业发展困境

  由于多种原因政府部门对艺术培训市场了解不够深入,对市场微观层面了解不全面,如教师资格认定、培训机构等级评估、学费规范问题等,政府部门不宜直接介入。成立艺术培训行业协会,它能够很好地在政府与行业之间进行沟通,协助政府规范市场秩序,协调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答  复

 

中教函[2011]172号

 

 

对中山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05033号的答复

 

民进中山市委会:

     贵委会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管理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贵委会对我市艺术培训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的教育培训市场总体而言处于规范有序发展之中,但也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如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存在虚假招生广告宣传,甚至还有无证照开展培训等现象。

  一、关于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方面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一条规定:“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这里的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即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即目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2010年2月23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这表明,目前教育培训机构除了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之外,工商行政部门也审批包含“艺术教育培训”业务的机构,甚至有一些拿着工商营业执照从事销售乐器等的公司也私自从事艺术教育培训业务。因教育、劳动部门审批的培训中心要求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场地要达到三百平米以上,有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举办者转而到审批门槛较低的工商部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如我市去年就查处了好几家超出工商核准登记的“教育科技咨询”范围从事教育培训业务的不法培训机构。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由民政部门登记,工商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由工商部门登记,造成了两个部门登记,多头管理的现状。由于证出多门,多头管理,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管理混乱,出现监管缺位或监管空白的情况。我市从去年底起,在市综合治理无证照经营领导小组(设在市工商局)的领导下,与工商部门联合查处无证从事教育培训的机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单独教育行政部门执法,没有充分的行之有效的带强制性的行政处罚权,因此处罚手段显得疲软,现在我局已向市法制局发函,请求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解决查处无证照培训机构无强有力法律手段的尴尬。

  二、关于完善教学条件,加强培训机构资质监管方面

  我市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规定来严把审批关,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条件及审批程序均在《中山行政服务在线》这一行政审批网站上公开,分筹设审批和正式审批两个阶段。每一所培训中心在正式审批之前,均有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察看场地。教育培训机构在符合前述法律规定条件的基础上,还需通过培训机构所在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初审并提供消防局出具的证明消防验收合格的凭证后,方可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办学许可证。因此,经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审批发放办学许可证的培训中心不存在消防隐患。由于我们审批机关严把审批关,一部分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培训机构便私自开张,我局也主动出击或接受群众举办,组织查处。

  三、关于培训教材系统化方面

  教育培训属于非学历教育,是一种可选择的教育,它是对在校教育的补充教育,是非正规非系统的教育。教育培训的对象既有婴幼儿、还有成人,并不完全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作为培训对象。每一个培训中心的培训项目、培训的特色、师资力量都不同,因而使用的教材也不一样。目前,教育培训在我国已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但是市场还不成熟,多数培训中心都难以开发出系统的科学的教材。事实上,培训需求变化很快,培训机构要顺应市场形势和千差万别的需求,很难制定出系统的教材。

  四、关于明确培训收费标准方面

  培训机构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其自己提出,报审批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由培训机构公示即可,无须象民办学校一样报物价部门审批,因此,收费标准基本实行市场运作,无统一的标准,由家长自愿、自由选取培训机构。对于收费过高的培训机构,如果其无法提供与其收费相匹配的服务质量,终被市场淘汰。

  五、关于提高师资水平方面

  目前,培训机构的师资水平的确参差不齐,甚至有部分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甚至很低下。《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四条规定:“ 设置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能少于5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我局在审批时严格按照以上标准审批,要求举办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教师资质证书。但由于培训中心的师资流动频繁,导致一些培训中心的实际授课的教师可能并非最初在审批部门登记的教师,审批部门现有的人力很难做到将培训中心象学校一样进行监管。

  今后,我们会积极采纳各位的建议,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尽可能提高全市的培训机构办学水平:一是在审批时继续严把审批关,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来规范审批,并按照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规定去严格把好培训中心的教师聘任关;二是完善投诉机制,由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按属地原则先接受投诉,进行处理,市教育局对重大投诉直接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使其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三是在市内媒体公告年检合格或被评为“优秀”的培训机构。发布消费警示,告诫市民要尽量选择有资质的、信誉度高的培训机构,注意保存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广告或收费凭证一旦出现纠纷,可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凭证;四是继续开展培训机构的评选表彰工作,树立品牌培训机构。连续几年来,我市均组织了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评选表彰活动,从08年开始每年评选出20个“先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并给每个“先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发放奖金;五、充分发挥刚成立的市民办教育协会作为行业组织的作用,将政府不便直接干预或无力顾及的工作事务交由协会处理,加强对培训机构在课程设置、教学等业务方面的指导,引导行业自律管理。据悉,经民政部同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已于去年设立了“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试图发挥对教育培训市场进行自律和监管的作用;此外,目前教育部还组织了24个部委局和一些成熟培训机构的专家,正在研究制定教育培训服务的国家标准。我们将在国家标准出台后,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六、我局还积极与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每年坚持举办“绿色暑假缤纷文化”中山市青少年暑假公益艺术培训,为全市青少年提供优质免费的艺术培训。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市艺术教育培训事业的支持!

  专此函复。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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