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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创新管理,拓展社工机构收入来源的建议

2013-09-05  来源:民进中山市委会  【收藏本文】 浏览 13629
案 号112076
案 由关于社会创新管理,拓展社工机构收入来源的建议
提出人陈仕清,陈云华,杨国明

 

详 细 内 容

 

  自2011年以来,中山市率先以社工综合服务中心或社工站的形式实现社会工作镇区全覆盖,并探索出“一镇一品”社工服务品牌、社工专业化和本土化发展、社工引领义工联动的三大社工工作“中山模式”。自2010年社会工作试点以来,中山市镇两级财政投入逐年增长。今年,市级社会工作专项经费达2000多万元,比同期增长一倍多。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呈现一派繁荣景象。
  在繁华景象的背后,存在一些值得深层思考的现象。2013年中山的社工机构如雨后春笋涌现,目前,已在中山登记注册的专业社工机构已从2011年的8家增至25家。在社工机构增加的同时,社工机构的生存空间并没有因此而扩大,蛋糕仍然是那块蛋糕,只是竞争更加激烈。有些社工机构在镇区服务一年后遇到瓶颈,由于种种原因,项目点被撤,社工面临无项目点可去的窘困,社工机构自身生存面临很大的挑战。于此同时,服务优质的本土机构,在这种竞争剧烈的环境下,需不断更新思路,创新服务来与时俱进,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中山某资深本土社工机构在2013年中由于资金链断裂,发生了一次财务危机,需要依靠外借资金才能及时下发社工工资,稳定住团队。资金链断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政府购买方面的资金迟迟不到位,机构连续垫付两个月三十多万的社工工资,掏空了机构的流动资金,以至于无米下炊。
  根据某社工调研报告所述,社工对于薪酬待遇有一定的正向需求,社工要求薪酬待遇与其专业水平及工作绩效挂扣。而现实情况是,社工机构现阶段受制于政府购买项目的金额,并不能提供与社工贡献相符的薪金待遇,从而致使社工对于专业前景有一定的迷茫,甚至于一些资深的社工由于待遇与工作贡献长期不匹配而转行,造成本土人才流失。
  导致以上现象的出现,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一、“小政府大社会”的观念正在逐渐变成现实,政府职能转变还处于初始阶段,社会组织还没有作为主力军发挥“第三方力量”的作用。
  二、现阶段我市社工机构资金来源单一,几乎全部依靠政府购买项目的资金来维持生存和发展。政府是加大了采购社会服务的力度,对社会工作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这也会使社工机构过于依赖政府采购的方式生存和发展,缺乏自身独立性和中立性。
  三、政府财政划拨资金手续繁复,周期过长,有一定的滞后性。社工机构过于依赖单一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从而在财务上完全依赖财政划拨,缺乏足够的资金来应对突发情况。
  四、社工机构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有一定的制约,服务范围相对狭窄,社工机构不能响应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社工机构职能服务与政府协议内的区域和对象,而实际上有很多服务对象(包括个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有偿需求需要社工响应,此类需求能给社工机构带来实际收益,社工机构却失去服务的功能。
  五、社工机构规模太少,形成不了合理运营的规模化,行政成本过高。过高的成本导致机构资金紧张,并不能给社工提高相对合理的待遇,制约人才培养。
  

办 法

 

  一、继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力度,社会工作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以项目购买为主,扩大采购范围。
  根据“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里面第34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十二五”时期市、镇两级财政对社会建设支出的比重逐年递增2个百分点。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公益服务的机制,逐步从政府直接提供社会服务向政府通过购买间接提供服务转变,不断扩大采购范围”。
  二、政府给社工机构松绑,落实相关政策文件,拓展社工机构收入来源,此为关键。
  本土社工机构的资金来源是政府的财政投入,占了几乎是100%。而社工发展比较成熟的地方,例如香港,社工机构日常性开支(包括员工工资)除了大部分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资助,还有部分来自慈善基金会、公开募捐和一些自负盈亏的项目收费。
  香港社工机构的资金来源是多方面,政府投入的资金比重大概占70%左右,而另外的30%来源于机构的产业盈利以及社会的慈善捐助。这里就涉及到了产业和慈善事业这两块,本土的社工机构可以借鉴这种资金来源的形式来发展自身。
  在深圳和广州,有一部分的社工机构是由一些民营企业投资成立的,这些社工机构利用了企业的背景,企业为机构提供一定程度的资金支持和硬件支持,而企业也因为投资了社工机构而获得了社会声誉,这种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也达到了多赢的效果。
  三、政府构建创新公益募捐机制,在原有的公益募捐架构上,增加社工机构的部分,作为官方募捐的有利补充,鼓励社工机构吸纳社会捐款,例如来自慈善基金会、公开募捐等。政府资源毕竟有限,民间资源可以成为有效的补充。例如,深圳构建了公募基金会与社工机构联合募捐的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向服务机构捐助,从而更广泛地调动民间资源。政府可借鉴深圳的做法,并可考虑让社工委内成立监督部门,专门负责监督社会捐款资金来源和去向。社工委与审计部门联合,建立严谨的财政审核制度,以社工组织为试点来推行透明干净的公益慈善制度。
  四、政府给予社工机构一定的评估权限。一线社工了解特定人群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可由社工承担专业评估,并通过专职委员会审批,向特定人群发放善款,让善款能够真正惠及百姓,让基层群众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润泽。另外,政府可设立社工机构义卖日,成为传统公益活动“慈善万人行”的有力补充,丰富社工机构可运用的资金。
  五、政府允许社工机构在实践的积累中,逐渐形成精品项目,向自愿参与、有需求的群体收取一定的费用,成为自负盈亏的项目,独立核算,并保证相关费用真正用于服务之上。例如一些出行康乐服务、联谊服务和进阶小组服务等。这样有助于社工机构钻研业务,把服务越做越精,也有利于社工的专业成长,形成有特色的服务。
  六、政府建立相关渠道和平台,促使社工机构和企业、社会组织相互合作。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可直接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社工机构向企业或社会组织提供有偿服务。企业社工服务的拓展,是把社工专业服务延伸到企业领域,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服务企业员工、管理者和消费者,倡导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与企业有关的社会公共政策,以员工身心健康、职业发展与规划、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以推动社会、企业与员工的共赢发展为目标,建立和谐企业是建立和美中心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
  七、政府选取某些领域和社区作为试点,设立准入门槛,挑选信誉优良服务优质的社工机构承办社会企业。例如居家养老服务站、送餐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站、庇护工场等。社会企业不是纯粹的企业,亦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社会企业透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它们所得盈余用于扶助弱势社群、促进小区发展及社会企业本身的投资。它们重视社会价值,多于追求最大的企业盈利。优质的社工机构已经具备一定服务基础,增加其社会企业的运营权限,会加速社工行业的优胜劣汰速度,对社会工作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综上所述,社会创新管理需要政府加快职能转化进程,政府捉住2013年“为民、务实”的关键词,适应其建立机制、打造平台、加强监管的角色,盘活社会工作发展的环境,拓展社工机构的收入来源,培育信誉优秀服务优质的社工机构,充分运用好第三方力量为民谋福利办实事。
  

 

答 复


 

中社委函〔2013〕32号

对中山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第112076号的答复



尊敬的陈仕清、陈云华、杨国明委员:
  首先感谢三位委员对我市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关心!提案就我市社工机构的筹资管理情况作了很好的分析,提出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为社工机构拓展收入来源提供政策支持等建设性建议,这些对于我市推动社工专业服务广覆盖,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工作。从2011年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社工专业服务镇区全覆盖,并探索出“一镇一品”社工服务品牌、社工专业化和本土化发展、社工引领义工联动等社工工作“中山模式”。2012年,市委办、市府办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的基本框架,明确要求广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渠道。2009至2012年,市财政累计投入2800多万元用于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其中1700多万元直接用于资助镇区和有关单位社工服务项目的开展,为推动社工服务发展,促进社会管理改革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工作情况
  社会工作具有协调社会关系、整合社会资源、调适社会心理的作用,是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委积极发挥社会建设协调、规划、指导职能,着力构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金投入为辅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抓好抓实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引进、培训、管理、奖励和宣传等各项工作,加快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
  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贯彻落实《中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推动政府以社会购买的方式,将直接承担或通过举办事业单位承担的服务性、辅助性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工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承担。2012年,市发改局印发了《中山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市政府出台《中山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在公布的257项三级目录中,开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与服务、公益性养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公益项目的策划与组织、政府委托的矫正项目实施与日常管理等50多类向社工服务机构购买。积极拓展社工服务领域,着力推进社工服务在婚姻家庭、司法矫治、犯罪预防、精神卫生等多个领域的购买与运用。
  (二)强化社会建设资源统筹,加大社会工作事业建设的财政投入。
  近两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社会工作事业建设的资金投入。2012年,市级社会工作专项经费达2000多万元,比2011年增长一倍多。2013年,市级财政计划安排超过20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从福彩公益金中抽出722万元直接用于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市委、市政府强化社会建设资源的统筹,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工作的投入。今年初正式设立市级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下设六个子项目,其中与社会工作事业相关的有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和社工与志愿者专项资金两个子项目,占到专项资金子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目前,在2013年安排的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项资金中,已有440万元的社工督导、社工服务机构评估促进费用获批投入使用。
  (三)加强社工知识和理念的传播,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事业发展。
  首先,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让民众了解社工职业,知晓社会工作理念价值,支持社工专业服务。积极开展“岭南社工周”、社会工作宣传月等社会工作宣传活动。建立“中山社会建设”网站,在网站中设立社工队伍专栏,链接市内各社工服务机构微博和社工个人微博。设立“中山社会微建设”微博平台,全年共发布包括社会工作在内的社会建设信息近1400条,拥有活跃粉丝超过5000名。在省市主要媒体建立宣传阵地,立体化宣传社会工作。通过宣传,有力促进了社工知识及理念的传播,为构建支持社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为深入推动社工与志愿者联动体系建设和公益理念推广,近期,市社工委、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举办中山市第一届“博爱100”公益创投活动,拟从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中评选出50-100个,其中“社工+志愿者”联动项目超过三分之一。通过组织项目推介,引导有社会责任、热心公益的民众、企业定向捐助,再由市财政配备种子资金,共同扶持社会公益项目,推动社工事业发展。
  (四)培育和发展社会企业,拓宽社工机构资金筹措渠道。
  从2007年创办中山市慈善爱心店以来,我市一直在探索社会企业的培育与发展。慈善爱心店通过接受捐赠和义卖企业、个人捐助的“爱心产品”进行筹资,将筹集的资金用于助学助困、敬老助残、医疗救助等志愿服务。目前,慈善爱心店已扩展至12家。从2012年4月开始,我市以建设广东省共青团枢纽型社会组织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将社会企业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在全市选取11个镇区作为社会企业的试点单位,逐步推进社会企业的创办与发展。2012年12月,成立中山市青年社会企业孵化中心,今年,从市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项资金划出25万元支持该孵化中心的发展,加上市社会创新观察项目资金支持和镇区财政的支持,实际已投入近150万元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其发展。
  (五)推进社工机构能力建设,实现社工机构自我增值。
  出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项目评估、服务标准、薪酬标准等4个社工服务的规范指引,规范和引导我市社工机构健康发展。以社工服务项目为依托、社工机构为着力点,投入近50万元实行中山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生计划,推动各社工机构与广东工业大学、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签署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习培训协议,为社工机构提供实习生资源。举办社工机构行政管理专题培训。去年,举办了中山市社工机构管理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社工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近30人到香港考察学习机构管理运营模式、服务项目策划等,对社工机构负责人进行专业素质培训,全面提高社工机构能力建设与运营管理水平提高社工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策划、组织、管理水平。
  大力促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支持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考证,重点抓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动员工作和考前培训。去年,全市近900人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253人通过考试,超过了前4年通过人数总和。今年,市社工委牵头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动员、考试支持工作,经向省相关部门争取,将考点设在市内,全市5000多人报考,报考人数居全省前列。去年,组织开展一线社工实务培训10期共培训1000多人次,组织熟悉本地情况、了解本土风俗的各村(社)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近550人开展了4期中山社会工作员培训,大力加快本土社会工作人才的转化和培养。今年,市镇两级投入120多万用于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等,共开展考前培训23期。同时,还举办了中山社工论坛和社工大讲堂,加强社工之间的交流学习。此外,以“社工+志愿者”联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加强社工服务的志愿者人力资源配备。上半年,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各镇区志愿者协会和社工机构开展了中学生“轻松减压”小组活动、“缤纷六一”等多个合作项目。
  二、下一阶段工作
  在前述工作基础上,下一步,我委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向社会放权,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将进一步推进政府向社会放权,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在现有社会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比如,在优抚安置、医务、临终关怀、禁毒与戒毒康复等领域引入社工服务。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社会企业的孵化培育。着力优化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协调相关部门提高前置资金拨付的手续办理的效率,合理规划和安排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财政资金使用、支付时间、比例,确保资金的准时到位。加快推进社会企业的孵化培育,加大对中山市青年社会企业孵化中心的扶持力度,探索设立市级社会企业孵化种子基金。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探索社工服务机构开办一定范围内的创收项目。
  三是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将以“博爱100”公益创投活动为突破口,大力拓宽社工服务机构的社会筹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鼓励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公益慈善力量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搭建平台,鼓励社工机构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开发企业职工心理辅导、职工家庭亲子互动等项目,引导大、中型企业购买社工服务,并着力探索多方参与的工业园区社工服务购买新模式。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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